原標題:提升藝人藝德修養,“持證上崗”不是最優解 | 沸騰

演藝人員要不要持證上崗,最近輿論討論得頗爲激烈。

一段時間以來,部分藝人違法失德行爲引發全社會廣泛憤慨,多部門就如何加強對演藝人員的管理數次發聲。

中宣部近日印發的《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9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指出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

有人自然就想到,既然經紀人、主持人都要持證上崗,那麼演藝人員是否也應當“持證上崗”?

有專家就提出:藝人持證前需接受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登記註冊管理。凡是沒有註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臺均不予錄用。

這一論調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同樣也有不同聲音。比如賈樟柯在接受CCTV6《中國電影報道》採訪時就表示:不贊同演藝人員實行持證上崗。他認爲藝術創作應該不拘一格,不該有過多的人爲的門檻,娛樂圈的亂象應通過其他方法解決和引導。

當下演藝市場缺乏有效約束

這些年來,我國影視行業高速發展,也吸引大批年輕人逐夢演藝圈。成爲演藝人員的渠道更爲多元、門檻也相應降低。

“持證上崗”聲音的背後,指向的是對演藝人員更嚴格的管理、更有效的約束。

不拘一格降人才,固然爲演藝圈輸送了不少優秀的儲備人才,隨之而來也產生了諸多亂象。

比如,“只看五官不看三觀”,只要藝人長得“好看”,就能夠成爲演藝人員,不論道德修養如何,也不論是否有基本的演技水平。

再比如,選秀中,哪位選手“有錢”哪位選手就能出道,只要資本力捧,只要粉絲打投給力,就有C位出道的機會。粉絲集資、“倒奶打投”等亂象也由此產生。

當流量成爲演藝人員的通行證,不少年輕從業者自然就將藝德拋棄一邊。甚至極個別的“頂流”,認爲自己有頂級流量,就能夠呼風喚雨、爲所欲爲,並做出種種跌破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的行爲。

無論是吳亦凡涉強姦案件、張哲瀚參觀靖國神社,抑或是鄭爽偷稅漏稅,足見演藝圈“病”了,尤其是年輕一代演藝人員的素質亟須提高,加強對演藝人員的管理,勢在必行。

藝人“持證上崗”非最優解

演藝人員“持證上崗”,當然可以有效地篩掉一部分不合格的從業者。但“持證上崗”是把雙刃劍,其負面效應也不容忽視。

應該看到,主持人證、經紀人證有其合理性。比如主持人其實也是媒體人,自然需要有媒體人的素養,其面向公衆發聲,對普通話當然有更高的要求;而經紀人是演出活動的中間代理人,是專業性要求很高的職業,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識,通過培訓考試有助於行業的穩健發展。

但演藝才能不同,它很難被具體量化。

也就是說,演技與一個人的學歷並不是呈正相關關係。並不是說學歷更高、是科班出身,就是演技派,也不意味着未接受過高等教育、非科班出身,就不能演好戲。很多時候,演技與天賦、感悟力和表現力等更密切相關。

因此,許多傑出的演藝人員並非科班出身。周潤發出道前做過酒店服務員、送貨員、郵差等,劉德華出道前是父親開的小喫鋪的外賣員,張學友出道前是航空公司的普通機務,梁朝偉當過電氣維修員,張曼玉做過售貨員……

賈樟柯在接受採訪中也提到:《三峽好人》裏的韓三明就是一個礦工,但他的表演拿到了最佳男演員獎。

當前不少影視劇創作,會根據情況起用沒有表演經驗的新人演員,反而能夠達到更好的藝術效果。

如果演藝人員“持證上崗”,無形中也阻擋了許多天才演員,限制了藝術創作的無限可能,對演藝行業反而是一種傷害。

更重要的是,在一個競爭相對充分的行業,人爲增設一道門檻,是否符合市場規律?要知道,對於劣跡藝人與業務能力低下的演藝人員,市場自有淘汰機制。

而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既然是“持證上崗”,那麼證件考什麼、誰來考、怎麼考?證件是不是終身制?有了證件就能確保德藝雙馨嗎?如何確保考覈的公正有效?……這些又會成爲新的難點,並且可能帶來新的問題。

由此可見,要提升藝人的藝德修養,“持證上崗”遠非最優解。並且,也並非沒有更好的替代性選擇。

比如通過行業抵制的形式,對違法失德藝人進行嚴厲懲處,徹底讓他們失去發聲的舞臺,就能發揮良幣驅逐劣幣的作用,也能夠對演藝人員起到強有力的震懾。

再比如在平臺、資本、飯圈、文藝批評等層面清除“流量至上”思維,也能夠有效遏制演藝人員的野蠻生長,逐漸培育出良好健康的演藝人員人才體系。

通過“自律”和“他律”的結合,既能有效提升演藝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職業素養,也能夠確保演藝事業的自由包容、百花齊放。這纔是更可取的方向。

特約撰稿人 | 從易(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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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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