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紀委曝光:白天支行行長、晚上公司董事長,“當官與經商齊頭並進”,他終因受賄等罪名獲刑9年

“我痛心疾首,感覺無顏示人”,人民銀行湖南省常德市澧縣支行原黨組書記、行長戴作彬在監獄中懺悔道。這位曾經“財大氣粗”、自信滿滿的“戴行長”,集政治蛻變、思想墮落、經濟貪婪於一身,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於牟取私利,最終滑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2019年4月,戴作彬被常德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12月,戴作彬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0年7月,法院依法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戴作彬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全部追繳。

戴作彬認爲,“只有當官與經商齊頭並進纔是人生贏家”,入行伊始便倒騰“國庫券”賺錢。隨着職務提升,他不僅沒有加強政治學習、改造主觀世界,反而更加自我放縱,一門心思經商辦企業。

2004年,戴作彬出資45萬元與杜某合夥成立石膏公司;2012年,出資110萬元,與李某成立煙花鞭炮公司,隨後又陸續投入數百萬元;2013年,競拍獲得澧縣工商局桃花灘工商所置換開發權,投資3000萬元建設紅日大廈;2014年,出資500萬元,入股其兄長控股的一家化工公司;2015年,又出資2172萬元,在老家閘口鄉開發房地產項目。正如戴作彬自己所講,他“白天是縣支行行長,晚上是公司的董事長”。

表裏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成爲澧縣支行“一把手”後,戴作彬在羣衆路線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大張旗鼓帶領黨員幹部赴延安、井岡山等紅色教育基地接受洗禮,重溫入黨誓詞。背地裏,卻收受服務管理對象以拜年拜節等名義送的現金、香菸、洋酒和白酒等,摺合人民幣共計3萬多元。爲了得到桃花灘工商所的置換開發項目,戴作彬還向時任澧縣工商管理局局長楊某變相行賄300萬元。作爲縣政府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戴作彬“一馬當先”,表示在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方面要毫不手軟,但轉過身來,卻將澧縣支行職工家屬集資用於創辦珠寶公司的950萬元,先後入股500萬元、借款450萬元給當地非法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公司。

在利益面前罔顧黨紀國法,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狼狽爲奸。在澧縣,孫某武等人註冊成立的普伴信用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拉攏腐蝕少數黨員幹部,其中就有戴作彬和澧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龔某等人。2015年,該公司某網點負責人李某因涉嫌騙取貸款罪,被移送澧縣人民法院審理。戴作彬與時任法院副院長譚某幾次“溝通”後,親自爲刑事審判庭送上5萬元“贊助費”。事後,李某僅被判處緩刑,且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2017年,該公司骨幹成員孫某涉嫌尋釁滋事,被移送澧縣人民法院審理,戴作彬再次出面說情打招呼。事後,孫某僅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隨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深入,孫某武等人被公安機關陸續抓獲。在這個黑社會性質的公司即將土崩瓦解之際,戴作彬仍然採取欺騙伎倆,與他人串供、銷燬相關證據,妄圖規避組織審查調查。他將之前從孫某武處收受的一塊價值人民幣3.51萬元的歐米茄男士手錶交他人保管,約定孫某武案處理完畢後再取回,並將與孫某武聯繫、存有違紀違法信息存儲數據的手機扔至住宅小區附近的河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時年54歲的戴作彬,原打算幾年後退休安享晚年,一紙法院判決書宣告了他人生的另一個結局,他在近30年時間裏一手打造的“財富人生”轟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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