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島內新房取得產權證後滿5年方可交易 來源:@廈門日報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

商住用地綜合採用限房價、限地價、定配建、定品質、搖號等房地聯動出讓方式。

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實行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備案複覈,嚴格控制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快上漲。

三、加強住房限購限售管理

在繼續執行現有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參與競買“法拍房”的人員,應當事先確定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在島內新購買的一手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後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加強住房金融管理

嚴格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貸款政策,根據市場形勢變化,適時適度調整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防範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嚴格審查購房資金來源,監控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去向,防止挪用非住房類貸款用於購房。

五、加強市場秩序整治

貫徹落實福建省住建廳等8部門《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及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爲,鞏固二手房市場專項整治,打擊“學區房”炒作的成果,強化一、二手市場聯動,同步推進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和二手住房市場專項整治。

六、實施要求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時間爲準。“法拍房”以新發布拍賣公告的時間爲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

2021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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