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曝光11起違法違規廣告案,茂豫置業、鴻運酒業等在列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網站

2021年,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系統紮實開展了“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集中整治行動”“開展護苗助老系列專項整治行動” “清理整治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等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廣告行爲,有效規範了全省廣告市場秩序。爲充分做到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引導全省廣告市場主體自覺守法,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現選取11起查處的違法違規廣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一、河南三百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爲點睛軟件服務(360搜索產品服務)地區代理商,在收取王某廣告推廣費後,未予審查即通過360搜索發佈含有“迎接建黨百年大慶典”“國家權威部門批准特別發行”等內容的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3月16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當事人廣告費0.88萬元,處罰款94.50萬元。針對王某涉嫌私刻企業公章,冒用他人名義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等涉嫌犯罪行爲,市場監管部門已經按程序移送公安機關。

二、新鄉市鴻運酒業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之際,在其生產經營的白酒包裝箱、包裝盒及瓶身上發佈含有“建黨100週年、1921-2021”的廣告內容,同時爲規避法律責任,在其產品上標示他人廠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8月17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90萬元。

三、濮陽市領跑廣告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濮陽市羣衆投訴舉報,反映濮陽市城區部分7路公交車體上的“潭酒 中國醬香三強”廣告涉嫌違法。經濮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情況屬實,認爲廣告內容虛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9月6日,濮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37.16萬元。

四、深圳市維爾晶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生產並通過鄭州代理商“鄭州市金水區鑫萬和電子產品商行”銷售到“平頂山市衛東區遠順電子產品經營部”的“維爾晶”風雲系列便攜式手提音響外包裝顯示:T5“20W大功率、燈光按鍵、LED大顯屏”等廣告宣傳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6月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消除影響,處罰款25萬元。 

五、濮陽市茂豫置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微信公衆號“濮陽建業凱旋廣場”發佈“向黨表白”“致生命中最愛的TA”房地產廣告,違法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圖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8月31日,濮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21萬元。

六、正陽小飛象母嬰精品館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微信公衆號平臺截圖、複製轉載文字等形式發佈廣告,宣稱“奶界臻品,那拉絲醇駝乳粉,爲健康保駕護航,雙駝峯駝奶,保證品質天然、綠色、無人工激素”等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5月27日,正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20萬元。

七、北京創世卓越圖書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爲提高圖書銷售量,在圖書封面使用“教育部推薦”“學生新課標必讀”等內容的廣告宣傳用語。經調查,教育部從未以“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教育部統編教材”等類似名義出版、推銷有關圖書。當事人使用國家機關名義進行廣告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6月29日,鄢陵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20萬元。

八、漯河市第一人民醫院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官網發佈“手術安全有效,術後疼痛輕、恢復快、住院時間短,提高了病人的生活質量”的醫療宣傳廣告,該內容涉嫌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7月15日,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13萬元。

九、延津縣優倍視眼鏡店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印製一批帶有“優倍視”眼鏡廣告的寒假通知書,並提供給某小學使用。寒假通知書上印有“新鄉地區300萬近視兒童青少年的福音”“首款青少年近視防控專用眼鏡”等廣告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4月7日,延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2.832萬元。

十、鄭州品冠茶葉店借“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爲推介其代理銷售的“奇古枝”品牌茶葉,發佈含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使館指定用茶”“泰國皇室成員御用產品”內容大型戶外廣告。經調查,上述廣告內容均與事實情況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2021年2月5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處罰款2.1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