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江蘇睢寧決定徹底關停校內小賣部和超市等食品銷售單位,搬遷過渡期過後仍繼續經營的小賣部、超市將被取締。

近日,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號發佈消息稱,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教育局共同印發了《關於關停校內小賣部、超市等食品銷售場所,加強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監督管理的通知》,決定自2021年9月開始至年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經營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徹底關停校內小賣部和超市等食品銷售單位(生活用品,文具等銷售單位除外),進一步優化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經營環境。

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此舉是爲進一步加強我縣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的監管,嚴格落實四部委下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確保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

整治措施方面,教育部門將指導和督促各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關學校(幼兒園)依法解除與校內小賣部、超市經營者簽訂的經營合同,將學校食品安全作爲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關停校園內小賣部、超市,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徹底摸清校園內小賣部、超市等食品銷售單位底數,進行限期關停,給予20日左右的搬遷過渡期,截止時間爲2021年9月30日。過渡期內允許現有的小賣部將現有食品下架或銷售至截止日,不得新購進食品,在截止日以後仍繼續經營的小賣部、超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教育部門進行依法取締。自《關停通知》文件發佈之日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一律不得在校內再新設小賣部、超市等食品銷售場所,嚴禁以團購、加餐等名義變相向學生銷售食品。

該縣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校園超市、小賣部作爲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高風險場所,食品安全關係到學生身體健康,也關係到經營者切身利益、學校健康發展和市場監管部門履職安全,我們將繼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把安全關口,持續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十一假期之後,我們將聯合教育部門對校園超市、小賣部限期關停工作進行督查督辦,對仍擅自違規開展食品經營的校園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從嚴從重予以處罰,直至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切實保障校園師生食品消費安全。”

早前,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等四部門印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其中的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由此引發廣泛關注。

不過,據《法治週末》7月報道,記者電話諮詢了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工作人員。這位工作人員解釋稱,這份《指南》是四部門的一個推薦性指南,並不是強制性規章。“並不是說你在校園裏開超市就違法了,沒有說強制性不讓開!”這位工作人員透露,這份《指南》是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就推進營養健康學校建設的指南,教育部是重要的聯合部門。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號文章指出,中小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其定位在於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讓學生身體健康、品德高尚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任何有違教育公益性責任的行爲都應該被禁止。校園小賣部兜售的“美食”,從近年來各地的媒體報道來看,其實大多沒有什麼營養,大部分高鹽、高糖、高脂,含有大量食品添加劑,部分甚至是“三無”產品。未成年人自制力相對較差,過多攝入無益於健康。校園食品經營單位的關停,既解決了學生健康問題,也降低了學校食品安全風險,學校也會有更多時間放在學生教育上,不用再爲小賣部供應的商品質量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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