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航空公司華航一位35歲劉姓飛行員,於2018年3月駕駛一班自越南胡志明市返臺的班機,卻在旅客登機完畢準備起飛時猝死。一旁副機長驚覺他癱軟在駕駛座上面無表情、眼睛半閉,趕緊通報地勤接回並將他送醫,但劉姓飛行員仍宣告不治。對此,劉姓男子的父親無法接受兒子壯年猝死,怒控華航讓兒子積勞成疾猝死,向華航求償扶養費和精神慰撫金共250萬元(新臺幣,下同),但臺北地院調閱劉姓飛行員過世前半年值勤班表,發現均無超時等異常狀況,急救過程也無延誤,判劉父敗訴。



據悉,法院審理時,曾傳喚當天和劉男一起執行飛行的柯姓副機長出庭作證,還原當時經過,副機長證稱,當天旅客登機完,後艙曾打電話到駕駛艙,問劉姓飛行員是否可以關艙門,該飛行員還說可以,後來空服員又打電話回報,該飛行員就沒有接電話。

副機長說,他當時坐在劉男右手邊,轉頭看到劉男左手下垂、頭往左偏,他以爲劉男在拿東西,但他叫喚劉男英文名字兩聲都沒有回應。他用手戳劉男肩膀也沒有反應,覺得不太對勁,於是起身查看,驚見劉男面無表情、眼睛半閉、失去意識癱軟在座位上,他趕緊打電話給座艙長,詢問機上有無醫護人員,又聯繫地勤接回空橋派遣醫護,空服員也趕緊對劉男實施CPR及AED急救,後來將他送醫,但仍宣告急救無效。

劉男父親提告主張,劉男2006年進入華航擔任受訓學員,2015年升爲正飛行員,2018年3月28日執行華航子公司華信航空班機往返臺中與胡志明市任務,先從臺中飛胡志明市,稍作休息後,同日再從胡志明市駕機要返回臺中,卻於起飛前在機艙內昏迷,送醫不治。

劉男父親不滿,法醫初步鑑定後,認爲死因是心因性休克及心細胞肥大,加重死亡的原因則是“肝臟腫大”,但家族根本沒有心臟方面遺傳疾病。劉父認爲,兒子肝臟腫大的原因與長期疲勞有關,且兒子生前數次對親友表示,華航排定的執勤時間嚴重違反生理機能,使他無法負荷、身心俱疲,萌生辭意,因此怒告華航害兒子過勞猝死,且對員工急救訓練不足,急救不當,向華航求償扶養費100萬元、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共計250萬元。

當地法官根據值勤班表,認爲華航給劉男指派的飛行任務均無違反相關規定,也無過勞證據,且依柯姓副機長作證內容,華航還有疲勞回報系統,自我評估覺得疲勞不安全的人可以回報請假。此外事發後機組員的急救等處置也無失當,因此判華航免賠,可上訴。(編輯/洪偉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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