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身險擴面提質腳步提速

人身險產品是保險行業的基石,也是推動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近年來,我國人身險產品數量增長較快,但同時也暴露出產品同質化嚴重、覆蓋面不夠廣等問題,風險保障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爲此,近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豐富人身保險產品供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加大普惠保險發展力度,服務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滿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提高老年人、兒童保障水平,加大特定人羣保障力度等多個領域,推動人身險行業豐富優質產品供給。

“一老一小”受政策關注

完善“一老一小”兩個羣體的保險保障受到政策層面的高度重視。

《意見》明確,保險機構應進一步提高投保年齡上限,加快滿足7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保險保障需求。適當放寬投保條件,對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羣給予合理保障。《意見》還提出,保險機構應科學釐定產品價格,簡化投保、理賠流程,積極開發適應老年人羣需要和支付能力的醫療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同時加強老年常見病的研究,加快開發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險。

除了關注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意見》指出,保險機構堅持迴歸保障本源,圍繞多元化養老需求,創新發展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具備長期養老功能的專屬養老保險產品;提供收益形式更加多樣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豐富養老資金長期管理方式;適應養老保險體系發展需求,探索可支持長期化、年金化、定製化領取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有效滿足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參加人員和其他金融產品消費者的養老金領取需求。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儁生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國際人身險業發展規律表明,隨着人口老齡化程度的提高,人們對風險的關注逐步從過去的死亡風險轉向養老與健康風險,人身險業承保生存風險的養老金業務佔比不斷提高。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正在不斷提高,養老金業務是我國人身險業發展模式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向,將成爲業務的新增長點和行業發揮長期儲蓄功能的關鍵領域。”

針對兒童羣體,《意見》提出,圍繞兒童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實際需求,積極開發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險、殘障兒童保險、兒童特定疾病保險等產品,加大對兒童先心病、罕見病等的醫療保障。

完善新業態從業人員保障

從《意見》中還可以看到,監管部門正在積極引導人身險行業加大針對快遞員、外賣員等新業態從業人員的保障力度。

具體來看,《意見》明確,要積極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作用,與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加強銜接,充分考慮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的工作特點,加快開發適合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各類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提供多元化定製服務。

在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看來,新業態從業人員所處的行業領域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做的貢獻日益突出,但該類羣體在養老等方面的保障尚存在明顯短板。“考慮到工作的靈活性、收入的穩定性、地區間的流動性等因素,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在解決養老規劃問題時會更傾向於採用自主性、靈活性和透明性更強的商業保險產品服務。”王向楠稱。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6月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實施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就關注到新業態從業人員的保障需求。監管部門要求,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應積極探索服務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允許相關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爲上述人員投保提供交費支持。

防止“僞創新”“亂創新”

在爲人身險行業豐富產品供給指明方向的同時,監管部門同樣關注如何有效提升行業的產品供給能力。

《意見》指出,保險機構應優化開發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產品管理機制,探索分級分類管理,有效改善產品供給質量,實現產品供需良性互動、業務高質量發展。

同時,《意見》鼓勵保險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加大信息科技投入,通過科技賦能,降低產品成本、創新供給渠道、拓展服務深度,努力實現定價更科學、投保更便利、理賠更及時,充分滿足消費者多元化保險需求。促進互聯網保險穩健經營,豐富數據信息來源,深化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應用,配套開發適應各類場景且符合精算原理的人身險產品,真正實現數據驅動業務發展。

此外,保險機構還應加強行業基礎研究,如推動區域性疾病、流行性疾病的研究,開展老年人、兒童、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特定人羣經驗數據分析,合理劃分不同人羣風險等級,爲產品精準化供給提供支撐。

《意見》強調,銀保監會將改革產品監管機制。具體包括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健全機構監管職能,完善產品精算制度;建設產品智能審覈系統和登記管理機構,發揮第三方機構服務監管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監管質效;強化屬地監管優勢,形成上下聯動的監管合力,防止“僞創新”“亂創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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