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現金管理類產品面臨整改 規模及佔比同時壓降 

本報記者 王柯瑾 北京報道

理財轉型再次進入“高壓”期。《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業內瞭解到,近期部分銀行理財子公司收到窗口指導,擬要求壓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規模及佔比。

今年以來,規範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政策和消息頻出。日前,財政部發布的《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22年1月1日施行,貨幣市場基金、現金管理類理財採用成本法估值將受到限制。

而今年6月份,監管部門發佈的《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商業銀行、理財公司對採用攤餘成本法進行覈算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實施規模控制。

多位受訪人士認爲,壓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旨在控制發行機構的流動性風險,同時也保證該類產品的規模和佔比在《通知》要求的過渡期內順利達標。按照當前的規模看,部分銀行理財子公司壓降存在一定壓力。而隨着現金管理型理財產品規模、投資收益等的下降,也會出現部分客戶流失現象,銀行理財子公司應做好提前應對。

控制流動性風險 保證過渡期內達標

近日,記者獲悉,監管擬要求相關銀行理財子公司在今年年底前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佔產品總規模的比例壓降至40%,到明年底下降到30%。

“壓降規模及佔比的主要意圖是保證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規模和佔比在過渡期內順利達標。”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後鄭忱陽表示,“在部分銀行理財子公司中存在產品規模較大、客戶依賴性較強等現實問題,存在一定的整改壓力,如果不能順利壓降規模,將會影響理財子公司的客戶關係、投資策略、資產配置、風險控制等經營管理的各方面。此次壓降要求與《通知》基本一致,在滿足《通知》中30%和200倍要求的基礎上新增了今年佔比過渡指標40%以及明年規模限制‘自有資金規模30倍’,意味着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佔比以下降到40%作爲階段性目標,爲後續下降到30%做準備,規模上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風險準備金200倍和自有資金30倍上限,更具有靈活性,有助於理財子公司穩定預期、順利過渡。”

此外,控制流動性風險也是監管規範該類產品的原因之一。普益標準研究員陳祉屹告訴記者:“現金管理類產品多投資於高評級債券等流動性較高的貨幣市場工具,對銀行募集長期資金能力要求低,對投研能力要求低,不利於銀行長期綜合能力發展;此外,現金管理類產品收益曲線過高,增加銀行流動性風險。現金管理類產品高收益部分來源於銀行高負債,因此該類產品佔比過大使得銀行流動性風險加劇,可能因大規模集中贖回導致風險外溢。”

從現存規模看,部分機構產品壓降並非易事。陳祉屹表示:“截至2021年3季度,18家全國性銀行在過去一年內總計存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258款;從規模調整來看,少數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呈下降趨勢,但多數銀行呈上升趨勢,各家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存續規模仍然較大;從佔比來看,多數全國性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佔淨值型產品比例超過40%,最高達59.05%,降壓壓力大。”

某銀行理財子公司人士表示:“部分公司產品規模佔比高,壓降壓力較大,而部分公司比較審慎,提早按照40%甚至是30%的比例進行了調整。”

那麼對於規模較大的機構,陳祉屹表示:“應通過提升投研能力和加大其他類型產品宣傳力度的方式降壓。銀行和理財公司可以提升自身投研能力,加大對封閉式、固定持有期限等類型產品的研發力度,提高該類產品吸引力;也可以在網點加大宣傳其他類型產品,降低現金管理類產品佔比。降壓後,市場無風險收益率將下降。現階段,銀行及理財公司現金管理產品存在利用投資低評級債券和加槓桿的方式使其收益高於一般貨幣基金的情況,規模降壓後現金管理產品優勢和佔比縮小,市場無風險收益率將出現下降。”

應對客戶流失 短期淨值型理財產品可“補位”

普益標準研究員鄭哲涵認爲,由於投資範圍縮小、久期縮短、槓桿降低,現金管理型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或將持續下滑,出現部分客戶流失現象,此外監管對標貨幣市場基金,將會使得現金管理型理財產品的優勢逐步喪失,產品同質化或將加劇。

鄭哲涵表示,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壓降會減少長期限債券和同業存單等資產的配置而增加符合監管要求的短期資產的配置。此外,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或將賣出低評級信用債券,增加高評級信用債券的配置。低評級長期信用債券配置量的減少,將導致銀行理財資金向資質較弱銀行同業存單、永久債券、二級資本債券等配置的下滑,因銀行理財產品是這些資產的重要資金來源,其配置量的減少或導致中小銀行資本補充難度的上升。

那麼,這是否意味着未來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將失去發展前景?鄭忱陽表示:“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主要競爭對手是貨幣市場基金,二者差別很小,替代性很強。從監管趨勢來看,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規模下降是必然,貨幣市場基金規模或有所增加;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收益率也會波動性下滑,在監管《通知》出臺之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投資範圍較廣、久期相對較長,收益率往往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但也容易出現流動性風險,造成風險外溢,《通知》出臺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禁投範圍、流動性和槓桿約束、贖回限制等更加嚴格,該類產品的收益率將逐漸下降,並逐漸與貨幣市場基金趨同。”

鄭忱陽告訴記者:“《通知》出臺後,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已經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規模的壓降有一定預期,部分理財公司也已經在主動調整,此次監管要求對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影響不大。銀行在壓降規模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客戶需求,可以通過產品創新和產品替代來緩解供需不匹配問題。”

“從產品創新來看,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客戶更偏向於短期、低風險、穩收益的理財產品,通過對客戶結構、投資期限和風險偏好分層分類,精細化客戶畫像,創新開發符合這類客戶需求的新型理財產品,也可以爲客戶定製多元化的資產配置,實現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類似的收益率,引導客戶逐漸改變先前的投資週期和風險偏好。從產品替代來看,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選擇短期的淨值型理財產品進行替代,提升產品吸引力,分散客戶需求,尤其對於新開拓的客戶而言,需求偏好更容易培養,同時還有助於理財市場淨值化轉型。”鄭忱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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