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海:敦促房企轉讓未開發用地等方式回籠資金保障樓棟竣工 

10月29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消息,青海省切實擔負起省級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督指導責任,壓實城市對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近期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房地產市場風險排查和市場整治工作。

文件要求建立協調機制,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宣傳、網信、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統計、銀保監等相關部門參加,細化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指導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定期分析房地產市場形勢,協調解決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同時,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人民銀行、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全省房地產市場風險防控調研,深入房地產企業、房地產在建項目現場,全面摸清房地產在建項目底數、工程進展和資金運行情況,重點查清停工、半停工項目情況,梳理項目已售合同金額、已納入監管賬戶金額、集團總部抽調資金量以及完成後續工程所需資金量等,根據房地產企業及項目運營狀況,對房地產企業和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強化後續工程建設監管。

文件要求強化風險預警,支持各市(州)根據自身情況,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監管工作,將房地產企業預售監管賬戶餘額、新增銷售房款、新增出售資產回款等全部劃入監管賬戶,由政府部門統一監管,確保資金優先用於後續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對“已售未交付”樓棟,尤其是今年年底前要交付房樓棟,優先確保該部分工程復工建設,按時交付;

對“未開發用地”部分,敦促房地產企業通過轉讓未開發用地等方式回籠資金,並將其劃入政府指定監管賬戶,用於保障已售未交付樓棟竣工;

對“已建未銷售”樓棟,除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之外,在資金未能確保已售未交付樓棟竣工前,暫不新增批准預售,引導企業通過轉讓、合作等方式進行處置。對存在房地產在建項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區,自9月下旬起,每月上、中、下旬分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無在建項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區,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提前介入,瞭解項目資金運行情況,防患於未然。

同時,文件要求規範市場秩序,嚴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出臺《青海省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通知》,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持續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管理等方面亂點亂象。

下一步,青海省將根據此次調研及檢查情況,面向社會公開通報一批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爲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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