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農商銀行再次曝出借道信託放款發生逾期事件,銀行對此回覆稱“不動產抵押能夠足值覆蓋貸款”

近日,廣州農商銀行(1551.HK)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向紫鑫藥業(002118.SZ)發起兩筆訴訟,涉案的兩筆本金分別爲2億元和8720萬元,總額達2.87億元。該案件源於2019年,廣州農商銀行兩次借道信託向紫鑫藥業放貸。

此前,廣州農商銀行曾陷入25億元信託違約風波,同是通過信託放貸造成的。而在2019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強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要求農商行嚴格審慎開展綜合化和跨區域經營,原則上機構不出縣(區)、業務不跨縣(區)。

對此,廣州農商銀行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回複稱,“上述兩筆貸款最早於2018年放出,之後第一筆貸款出現不良,我們爲了繼續對紫鑫藥業表示支持,纔有了第二筆和第三筆貸款。此外,兩筆貸款均有不動產抵押,估值在5億元以上,能夠足值覆蓋貸款。”

從近年業績來看,廣州農商銀行公司貸款佔比逐年上升,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貸款4027.26億元,同期不良貸款餘額96.47億元,相比三年前上漲220.82%;不良貸款率2.40%,相比三年前上升1.27個百分點。

借道信託異地放貸

近日,紫鑫藥業披露的一則訴訟公告顯示,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廣州農商銀行發起兩筆訴訟,涉案金額分別爲2億元和8720萬元,本金合計達2.87億元。

兩筆借款可追溯至2019年。其中,2億元的訴訟金額髮生於2019年6月27日,廣州農商銀行與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信託”)簽訂了《長安寧紫鑫藥業信託貸款單一資金信託信託合同》,信託金額爲2.89億元,信託期限24個月。

在此之前,2019年6月20日,長安信託作爲貸款人與紫鑫藥業簽訂合同,約定由長安信託向紫鑫藥業提供貸款2.89億元,貸款期限自2019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年利率爲9.5%。按照合同約定,紫鑫藥業需在2020年償還到期利息,然而至2020年9月,紫鑫藥業未能按時還款付息,長安信託給予紫鑫藥業優惠的還款期限和貸款利率,調整部分還款期限和貸款利率。

直到2021年6月23日,紫鑫藥業仍未能按照約定清償全部債務。因此,長安信託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將長安信託對紫鑫藥業的債權轉讓給了廣州農商銀行。

第二筆訴訟則可追溯至2019年2月19日,廣州農商銀行與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通信託”)簽訂了《國通信託·廣州農商3號紫鑫藥業單一資金信託信託合同》,信託金額爲9500萬元,信託期限12個月。次日,國通信託作爲貸款人與紫鑫藥業簽訂了《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之信託貸款合同》,約定由國通信託向紫鑫藥業提供貸款9500萬元,期限12個月,年利率9.5%。

然而,2020年貸款到期後,紫鑫藥業未按合同約定還款付息。2020年6月29日,國通信託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將國通信託對紫鑫藥業的債權轉讓給了廣州農商銀行。

截至目前,廣州農商銀行借給紫鑫藥業的兩筆貸款,如果算上未支付的利息、逾期後的違約金、罰息等,銀行在紫鑫藥業處未收回的錢款合計約4.03億元。而紫鑫藥業公告顯示,其已陷入資金困局,逾期債務總額近27億元,目前賬上現金不足800萬元。

可以看到,上述兩筆貸款均是廣州農商銀行通過信託通道進行跨省放貸。值得注意的是,這已不是廣州農商銀行首次發生類似事情,去年12月,廣州農商銀行陷入一起25億元的信託違約風波,而此事同樣源於2017年廣州農商銀行通過國通信託先後向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5億元、10億元,最終,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償付任何一筆債權,構成嚴重違約。

2019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強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要求農商銀行嚴格審慎開展綜合化和跨區域經營,原則上機構不出縣(區)、業務不跨縣(區)。

對此,廣州農商銀行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回複稱,“上述兩筆貸款最早於2018年放出,之後第一筆貸款出現不良,我們爲了繼續對紫鑫藥業表示支持,纔有了第二筆和第三筆貸款。此外,兩筆貸款均有不動產抵押,估值在5億元以上,能夠足值覆蓋貸款。

中央財經大學商學院金融財務系教授、銀行研究中心研究員楊長漢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表示,目前,農商銀行借信託異地發放貸款不符合監管要求,無論是借道信託公司還是農商銀行自身直接進行異地貸款業務,農商銀行均應堅持“專注服務本地、服務縣域、服務社區”的原則。

“農商銀行通過信託渠道發放貸款,既要遵守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7〕55號)的規定,還要遵循有關異地業務的監管規則。農商銀行開展銀信通道業務,必須嚴格合規經營。農商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的銀信通道業務中,商業銀行作爲委託人、信託公司僅作爲通道,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和處分均由委託人農商銀行決定,風險管理責任和因管理不當導致的風險損失全部由農商銀行承擔。如果農商銀行通過銀信通道業務對信貸資金進行表內表外騰挪、規避異地業務監管,很容易給農商銀行帶來合規性風險。一旦風險暴露,還會帶來資產質量劣變。”楊長漢補充道。

財經評論員張雪峯分析認爲,“銀行屢次通過信託渠道貸款從而陷入逾期債務,說明銀行的內部風險控制系統很不到位,其對於經營業績的影響不僅僅在直接影響,還會喪失銀行的客戶對於該銀行的信任,從而間接影響到銀行的經營業績。”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告訴《中國科技投資》記者,“銀行不能異地展業以及無法做股權投資,而銀行借信託既可解決異地貸款不合規的問題,又可借道信託轉爲股權投資來符合監管要求。銀行屢次通過信託渠道貸款陷入逾期債務,說明銀行與信託自身的客戶識別與風控都不到位,這必然會對其經營業績和資產質量帶來較大潛在風險。”

公司貸款不良餘額上漲220.82%

近兩年,廣州農商銀行一直爲A股上市做準備,不過其在2020年12月以“戰略規劃調整”爲由撤回A股發行申請,如今接連出現的放貸“踩雷”是否會影響其上市申請?

對此,楊長漢認爲,農商銀行放貸“踩雷”會影響其申請發行股票上市,農商銀行不應因爲追求信貸盈利而放鬆合規性要求和資產安全性要求。放貸“踩雷”一方面體現農商銀行貸款業務的合規性需要加強、有潛在合規性風險,另一方面體現農商銀行貸款資產質量存在隱患、不合規且安全性不能充分保證的貸款很容易轉化爲不良貸款。

張雪峯則表示:“放貸‘踩雷’會影響到銀行的經營業績,也會影響到客戶對該銀行的口碑,上市監管審覈機構也會對有過‘劣跡’的銀行更加審慎審覈以及監管,從而會影響到銀行的上市申請。總而言之,放貸踩雷對於銀行業績的影響分爲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信用是很重要的,信用不僅僅會影響到客戶,也會影響到監管機構對於該銀行的態度。”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廣州農商銀行總資產爲1.11萬億元,較2021年6月末增加223.71億元,增幅2.05%;營業收入176.96億元,較2021年6月末增加58.99億元,增幅50.01%;淨利潤33.06億元,較2021年6月末下降3.54億元,降幅9.67%。

針對淨利潤下降的原因,廣州農商銀行在公告中解釋稱,“一是集團大幅計提撥備,提升風險防禦水平;二是第三季度加大不良債權處置力度,同步消耗了部分財務資源”。由於廣州農商銀行未披露第三季度詳細數據,從近幾年財報數據看,廣州農商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有所下降,不良貸款率上升,資產質量待改善。

2018-2020年,廣州農商銀行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4.28%、14.23%、12.56%,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0.53%、11.65%、10.74%,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0.50%、9.96%、9.20%。截至2021年9月末,該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1.77%、9.63%、8.04%。

同時,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廣州農商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分別爲48.05億元、83.20億元、103.10億元和113.01億元,呈上升趨勢;不良貸款率分別爲1.27%、1.73%、1.81%和1.77%,除了今年上半年有所下降,其他年份均呈上升態勢。

其中,2018-2020年及2021年中期,廣州農商銀行公司貸款佔比逐年上升,分別爲2660.39億元、3261.35億元、3798.58億元、4027.26億元,公司貸款不良貸款餘額分別爲30.07億元、60.23億元、87.77億元、96.47億元,相比三年前上漲220.82%;公司貸款不良貸款率分別爲1.13%、1.85%、2.31%和2.40%,均處上升趨勢。

此外,2021年半年報顯示,廣州農商銀行已逾期貸款193.60億元,佔貸款總額的3.04%。而去年末該行已逾期貸款125.43億元,佔貸款總額的2.20%,增幅達54.36%。具體來看,今年上半年廣州農商銀行3個月以內逾期貸款69.43億元,3個月以上1年內逾期貸款77.22億元,1年以上3年以內逾期貸款43.84億元,3年以上逾期貸款3.12億元,較去年末增幅分別爲39.32%、37.74%、173.50%、-10.96%。

從2020年年報可知,廣州農商銀行在當年加大了逾期貸款管控力度,因此2020年逾期貸款較2019年減少了16.81億元,下滑11.82%,逾期貸款佔比較2019年下降0.76個百分點。不過至2021年上半年,逾期貸款又大幅增加。

針對業績問題,廣州農商銀行向《中國科技投資》記者表示:“現在整體環境都不好,整個行業都差不多,只能是加大清收,我們整體是可控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