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億萬富姐”吳英獄中申請離婚!與丈夫分割5.9億債務,但交不起300萬訴訟費被自動撤訴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從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一審被判死刑,當時,只有28歲的吳英走過了極不平凡的3年。12年過去了,這位曾經引發輿論關注的昔日浙江女富豪——“億萬富姐”傳來最新消息,她在獄中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已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吳英在民事起訴狀中稱,被告周某某在沒有和她離婚的情況下,跟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原被告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周某某離婚,同時對5.9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

據紅星新聞,11月24日從吳英委託的律師呂海波處獲悉,原本要求與丈夫周某離婚的吳英,由於繳納不起法院要求的300萬元訴訟費,在過了法律規定的時間後而自動撤訴。

據悉,她或在明年5月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將對5.9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分20萬元一次、分案提起訴訟。

吳英因繳納不起300萬訴訟費

而自動撤訴

據紅星新聞報道,10月30日,記者從吳英的代理律師呂海波處獲悉,吳英在監獄中要求與丈夫周某離婚,同時對5.9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

該案已於10月25日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

吳英丈夫周某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早已提出過離婚,最後均撤訴。“她在裏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稱。但對於近6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周某並未提及該如何分擔。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此次離婚訴訟,吳英首要面臨的一道坎兒是無力繳納近300萬元訴訟費用。因爲,在此前的生效判決中,吳英已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對應此次吳英提出的共同債務59794萬元,因此案件受理費達到約300萬元。

吳英的代理律師吳海波告訴記者,他們向法院申請過免交訴訟費,理由是“吳英仍在服刑,沒有任何收入來源。”呂海波稱,“吳英的財產已全部沒收,其情況屬於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不過,法院目前已經駁回了免交的請求。

法院駁回免交請求

原本要求與丈夫周某離婚的吳英,由於繳納不起法院要求的300萬元訴訟費,在過了法律規定的時間後而自動撤訴。

但吳英在一封新寫的信中表示,她將會在6個月之後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吳英表示,在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周某離婚的同時,她會將訴訟請求由最初的“對5.9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改爲“分割周某與其共同經營的本色公司第一筆債務100萬元”。

根據吳英瞭解,按照法律規定,離婚訴訟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在20萬元以內不另行收取訴訟費用。她在信中表示,會對近6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分20萬元一次、分案提起訴訟。

關於吳英此前提出的“丈夫周某重婚”的情況,在呂海波律師提供的一份蓋有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印章的《破案告知書》中,該局認爲“符合刑事破案標準,現予以破案”。但破案的結果到底是什麼,該告知書並未說明。

對此,一位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稱,這表明公安機關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但檢察院和法院怎麼認定就不清楚了。

吳英是誰?

25歲成億萬富姐,28歲成“死囚”

公開資料顯示,吳英1981年出生於浙江省東陽市,父親曾是一個包工頭,母親在家務農。

吳英是吳家第四個女兒,從小學習出色,不怕喫苦,但初中畢業後不願繼續讀書。吳英先是去學習美容技術,僅僅一年多後,年僅15歲的吳英就在寧波慈溪與人合夥開了一家美容店。

半年多之後,吳英又回到了家鄉的東陽市技校就讀,但壓抑不住經商念頭的她很快又一次輟學。2000年,吳英認識了丈夫周某。兩人成婚後,吳英便在家附近新開了一家“貴族美容美體沙龍”,並靠“羊胎素”賺了第一桶金。

之後幾年,吳英在商業擴張上高歌猛進,先後接手東陽喜來登俱樂部、創辦千足堂理髮休閒屋,成爲東陽小有名氣的“富姐”。2006年,年僅25歲的吳英登上福布斯中國女富豪榜第六位,成爲中國當時最年輕的女億萬富翁,一時風頭無兩。

然而,2007年2月,吳英的命運陡轉直下,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吳英上訴,二審裁定維持原判。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後,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9年4月,在法庭上接受審理的吳英。圖據視覺中國

2014年7月,吳英被依法減爲無期徒刑。2018年3月,吳英被依法減爲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目前,吳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

爲何提離婚?

感情破裂,丈夫已與別人同居生子

在吳英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吳英詳細解釋了離婚理由:“周某和別的女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2012年11月份,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剛好滿月……”

吳英稱,自己剛開始還不相信,最終在周某來探望時,她才確定了此事。“在會見時,我問周某有沒有此事,周某沒有否認。”吳英提出,周某的行爲嚴重傷害了自己,兩人根本無法和好,雙方的感情完全破裂,爲此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吳英的離婚起訴狀

對於吳英的訴求,周某在接受採訪時稱,其在2012年和2021年兩次主動起訴離婚,但最後均無奈以撤訴告終。

據一份發佈於2021年9月8日,案號爲“(2021)浙0783民初4746號”的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顯示,作爲原告的周某於9月7日主動撤銷離婚訴訟,法院“應予准許”。

周某此前提起的離婚訴訟

吳英的起訴書稱,2012年,周某曾來監獄提過離婚的事。

“她在裏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表示。對於與別人同居生子的問題,周某在採訪時未作否認。

近6億債務如何分擔?

吳英稱是共同經營所欠,應平均分割

起訴書中,吳英要求丈夫周某共同分擔5.9億元的債務。她認爲,這些債務均是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所欠下的。

吳英透露,2003年至2005年,其在東陽開辦了美容美體沙龍、喜來登俱樂部、理髮休閒屋等;2006年4月成立本色商貿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名稱變更爲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她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而周某任副董事長。

與此同時,吳英還稱,本色公司管理均由周某負責,公司財務的簽字只需兩人其一即可,而周某每月的工資也是在該公司領取。“期間,周某還和公司相關人員,向50名貧困生捐款50萬元作爲學費等。”

爲此,吳英認爲,依照法律規定,公司經營期間的債務,是自己與周某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本色公司所欠,屬於共同債務,“我有權要求對5.9億元的債務,一人一半在判決離婚的同時進行分割。”

對此,周某也並未進行回應。

名下財產未處置完畢

吳英在訴狀中列舉了自己與周某某的兩處共有產權房屋以及本色公司的部分對外債務,並稱二人共同債務爲59794萬元,要求法院對此進行均等分割。

在吳英的刑事判決生效後,她和本色公司名下的財產就已進入處置環節,但至2021年處置工作仍在進行,至今未能處置完畢。

8月25日,浙江金華東陽市公安局公開拍賣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名下24套房產及屋內物品,起拍價2962.7萬元。

據媒體報道,浙江省高院2012年5月公開的答記者問材料曾披露,吳英被扣押查封的資產主要有房子、汽車、珠寶、租用的店面房及倉庫內的物資等。

其中,房產包括在浙江東陽的房子89套(處)、在湖北荊門市購置的房子26套(處)以及在浙江諸暨的一處房產。另外,吳英還向杭州一珠寶商購進1.2億餘元的珠寶,部分在案發後被公安機關追回扣押。

公開報道顯示,2021年8月,本色公司名下24套房產及屋內物品二拍成功,成交價爲4712.7萬元,溢價率高達近60%。

編輯|程鵬 易啓江 杜恆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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