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九月末公佈整體的《債務重組計劃》後,華夏幸福進一步披露關於公司債的償付方案。

12月3日晚間,華夏幸福發佈公告,對公司債券持有人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解答。

本次方案涉及到的公司債券,包括15 華夏 05、16 華夏 01、16 華夏 02、16 華夏 04、16 華夏 05、16 華夏 06、 16 華夏債、18 華夏 01、18 華夏 02、18 華夏 03、18 華夏 04、18 華夏 06、18 華夏 07、19 華夏 01,共14 只公司債券。

據此前公佈的化債方案,對2192億元金融性債務,華夏幸福將通過賣出優質資產回籠資金、出售資產帶走債務、現金清償、債務展期等方式,分批實現債務化解。可概括爲,“賣、帶、展、兌、抵、接”六種方式。

此次就14只公司債券,華夏幸福給出兩種償付方案,一是通過“現金償付+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進行綜合償付。二是“置換帶”,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整體思路延續此前方案,不過更多年限、利率等細則被曝光。

具體而言,現金償付即“兌”,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產回籠資金,現金償付比例約30%-40%。

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即“抵”,華夏幸福以持有型物業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部分債務,償付比例約爲10%-20%。信託計劃期限初定爲 8 年;信託計劃到期前,由受益人大會根據實際情況決議是否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 3 年。

剩餘40%-60%,由華夏幸福展期償付。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 年期滿,如公司債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到期日,到期日不做調整。期滿後,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爲 2.5%,利隨本清。

“置換帶”的清償方式,即可選擇出售公司有條件承接其債權,具體承接條件由債權人與相關資產收購方及公司另行協商。以“置換帶”方式清償的部分債權本金,將不再適用第一項清償方式,剩餘債權本金仍按第一項清償。

期限方面,置換後,債務本金期限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5年期滿,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可協商繼續展期。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爲3.85%。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債務重組計劃》尚處於金融債委會表決階段,如果表決通過,公司或受託管理人將召集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對債務重組相關事項進行審議表決。

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後,公司將啓動與債券持有人簽署債務重組協議。對於不同意《債務重組計劃》的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不簽署債務重組協議,另行主張權利。

從年初披露逾期債務以來,華夏幸福的逾期債務規模,已增加至千億。11月29日,華夏幸福稱,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累計未能如期償還債務本息合計1013.04億元。

此外,華夏幸福近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通知,因未能按期償還金谷信託享有的本金19.1億元的債權,金谷信託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華夏幸福近12個月內發生的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累計約71億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