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財訊

12月6日,國家菸草專賣局網站開通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和產品信息通道,申報12月21日截止。

具體來看,報送主體包括電子煙生產(含代工企業)、品牌持有、分銷企業(含進口代理商)和電子煙零售店。報送填寫信息包括銷售份額前五區域、品牌銷量、銷售價格、產品型號和類別等。

產品信息報送針對在境內生產並銷售、進口以及出口三種經營類型的電子煙產品。封閉式可換煙彈電子煙、開放式可注煙液電子煙和一次性電子煙均在報送範圍內,煙液產品不需報送。報送主體包括境內生產並銷售的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進口代理商企業和出口代加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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