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海歸碩士的高學歷、連續10年參與支教、足跡遍佈24所偏遠學校、畢業後即投身公益……去年“連續10年支教湘西”的海歸女碩士龍晶睛火了之後,質疑聲也隨之而來。

最近,她任法定代表人的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被處罰。

違法募集財產!

龍晶睛旗下機構被罰

據長沙市民政局官網,根據公民舉報,長沙市民政局對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涉嫌違規公開募捐進行了調查處理,並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長民罰決字〔2021〕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條規定,向社會公開。

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爲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爲龍晶睛,業務範圍爲開展助學幫扶、貧困學生救助及相關公益活動。

當事人通過互聯網媒體發佈二維碼收款信息,面向社會公衆進行資金募集,應認定爲公開募捐行爲,且當事人並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

1、經審計,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27日,當事人通過收款二維碼轉入基本戶款項合計187982.71元(已扣除平臺手續費),其中捐贈收款40469.46元、支教旅行(短期助學)項目收款145544.19 元、鄉村筆記合作推廣費等其他收款1969.06元。

2、中心財務管理總體規範,未發現有分配獲利、關聯交易等明顯違規行爲。

3、因收款二維碼在當事人官網、壹講壇等其他籌款渠道中均有使用,審計機構無法區分捐贈收款40469.46元中通過官網公佈二維碼公開募集金額和其他渠道收取金額。

11月12日至12月12日,當事人提供補充書面材料,舉證40469.46元中有33122.3元不屬於公開募捐款項,1697.03元已退還捐贈人。

經覈實,審計無法區分的捐贈收款40469.46元中,有23938.55元系捐贈人分別通過朋友關係、私人途徑、前期參加支教項目等方式獲取當事人捐贈信息。爲了轉賬便利,捐贈人採取了二維碼付款方式,不屬於公開募捐所取得捐贈。剩餘16530.91元認定爲當事人通過二維碼公開募捐形式所獲捐贈。另有1696.01元已經退還捐贈人。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階段,當事人再次提供補充書面材料,證明2989.5元不屬於公開募捐所得。經覈實,情況屬實。

在發現當事人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而開展公開募捐行爲後,長沙市民政局已於2021年9月27日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募捐活動,其收款二維碼已於9月29日停止使用。

長沙市民政局作出以下決定:

1.對當事人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2.責令當事人於60日內將違法募集財產11845.4元退還捐贈人;

3.向當事人提出行政指導意見,要求當事人全面整改,依法規範慈善活動,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加強信息公示公開。

“十年支教”被質疑是“網紅打卡作秀”

根據此前報道,龍晶睛自稱16歲時出國讀書,碩士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其支教經歷開始於2011年暑假,當時她前往湘西好友村支教,萌生了號召更多人關注山區教育的想法。

龍晶睛稱,2011年後,她每年利用暑假回國支教,在美國組織了“一美元愛心計劃”爲山區孩子募捐,還爲此在碩士階段攻讀社會工作學,其和團隊組織的慈善活動得到了國內外近千名學生的支持,並於2018年成立了自己的慈善組織。

相關報道稱,10年間,龍晶睛的“支教足跡遍佈湖南、江西、貴州、陝西等地24所偏遠山區學校,前後幫助過2000多名山區孩子”。

有博主發文質疑稱,龍晶睛在短視頻平臺發佈的支教日記有“違和感”,看完視頻“不知道她在支教期間幹了些什麼,也不知道小朋友們到底學到了什麼,只記得她武裝到牙齒和頭髮絲的美麗形象”,質疑其“十年支教”的經歷是“網紅打卡式的持續作秀”。

此後,龍晶睛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從未在平臺上說過紮根山區支教10年,“我覺得大家對支教的理解不同,在數字信息化時代,我們有很多方式去支持鄉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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