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李京亞 徐詩琪

互聯網平臺迎來更明確的監管文件。

1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進一步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十九點舉措,包括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發展環境等六大部分

政策正在不斷明確細化。去年2月,國務院發佈了《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北京市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競爭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魏士廩對界面新聞表示,本次意見稿在此前的基礎上,做了更多的細化和具體要求,而具體力度有多大,要看此後配套制度。

魏士廩說,本次意見稿的重點有二:一是規範健康,二是持續發展。從排序來看,規範健康部分對互聯網平臺的影響最大。“受意見稿影響最大的會是超大型互聯網平臺。”他表示,後續可能還會出臺系列規定。此外,高端技術、農業科技以及供應鏈企業可能是意見稿的受益者。

健全規則,對企業分級分類監管

在制度建設上,《意見》指出,要修訂《反壟斷法》,完善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配套規則。制定出臺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規定。細化平臺企業數據處理規則。制定出臺平臺經濟領域價格行爲規則,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意見》強調,要釐清平臺責任邊界,強化超大型互聯網平臺責任。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表示,《意見》原則性描述了對互聯網平臺分級分類的基本監管思路,不過尚未明確不同的平臺、企業承擔怎樣的責任。

其中“細化平臺企業數據處理規則”一則值得關注。劉旭表示,歐盟也有類似的監管思路,但我國在執行層面更爲細緻。若對企業按照市場特性做分類,按照用戶數量和市值等客觀數據進行分級,就能賦予不同企業不同的合規責任和接受監管的義務。

在探索數據和算法安全監管方面,《意見》指出要嚴厲打擊平臺企業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超權限調用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爲。方法上,在嚴格保護算法等商業祕密的前提下,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算法評估,促進算法公平。

《意見》尤其強調要加強金融領域監管。提出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爲,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加強監管,研究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

劉旭認爲,金融領域進一步強化監管的規則會影響到互聯網平臺的最新投資方向,互聯網平臺會一定程度上將投資轉移到合規成本較低,或者盈利水平較低但更穩定的產業如製造業或新基建上來。

劉旭表示,一方面,《意見》能夠激勵超大型互聯網平臺主動合規操作,另一方面還能夠藉助其合規形成引導作用,保證壓艙石的企業不會出現重大風險,這對整個數字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互聯互通再進一步

過去一年,互聯網巨頭間的互聯互通是外界關注的焦點。

截至目前,阿里快手騰訊等八家互聯網平臺已共同組建了工作組,推動適老化、無障礙化領域的技術開放,百度也於日前宣佈與十餘家企業展開互聯互通合作。此外,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均已與銀聯實現互認互掃。

但總體而言,互聯互通進程相對緩慢。

此次《意見》在互聯互通方面也提出要求:要推動平臺企業間合作,構建兼容開放的生態圈,激發平臺企業活力,培育平臺經濟發展新動能。

劉旭告訴界面新聞,繼去年9月工信部約談阿里巴巴之後,這次意見稿標誌着九部門之間達成了監管強度的共識。監管意見統一之後,市場會根據監管政策重新進行資源上的優化配置,企業發展也會有更爲明確的方向。

此外,《意見》還提到要推動制定雲平臺間系統遷移和互聯互通標準,加快業務和數據互聯互通。這實現起來難度很大。劉旭表示,雲平臺間服務遷移很重要,否則鎖定效應太強。近年針對個人用戶的百度雲份額持續上漲,也得益於雲服務遷移較難的現實。對於企業用戶、政府用戶這個問題更爲突出。

在降低平臺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方面,《意見》指出要引導平臺企業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臺佣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質小微商戶一定的流量扶持。這與外賣、網約車、電子商務等行業關聯最大。

鼓勵技術創新,賦能傳統產業

在意見稿後半部分,《意見》鼓勵平臺企業加快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的技術研發突破;在方向上支持平臺企業開展模式創新,方法上鼓勵平臺企業開展創新業務衆包,更多向中小企業開放和共享資源。

《意見》還提出試點探索“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資源共享新模式,並希望平臺企業賦能製造業轉型升級、推動農業數字化轉型。

《意見還強調要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鼓勵平臺企業拓展“互聯網+”消費場景,發展智能導購、智能補貨、虛擬化體驗等新興零售方式。

劉旭認爲,《意見》希望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更多投資實體經濟研發投入和生態開放。意見稿中鼓勵的智能家居、智能社區都需要持續投入,通過互聯互通才能實現規模效應。中國是家電製造強國,如果智能家電產品能實現互聯互通,此後會爲全球市場的拓展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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