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監委對浙江工業大學原黨委委員、副校長陳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顧三令五申,收受他人所送的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和高檔高爾夫球杆,由他人支付打球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憑藉領導幹部身份,拉大旗作虎皮,多次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大額收益;生活腐化墮落,毫無道德底線;利慾薰心,貪婪成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項目獲取、酒店星級評定、公司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鷹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陳鷹簡歷

陳鷹,男,漢族,1961年10月生,在職博士研究生,中共黨員。曾任浙江師範大學音樂系副主任,金華市雙龍風景區管委會主任、市旅遊局局長、黨委書記,金華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婺城區委副書記,浙江省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董事,中化藍天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事,浙江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黨委書記,浙江工業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2021年8月被免職。系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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