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IP影視劇火爆 影視基地20%劇組涉及題材由網絡小說改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白金蕾 )2022年兩會開幕在即,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出版集團黨組成員、副總裁潘凱雄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今年自己將在兩會上提出“關於對網絡文學侵權盜版行爲加大打擊懲處力度的提案”的建議。

潘凱雄稱,雖然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爲新時代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進行了頂層規劃,但目前各種侵權盜版行爲依然在嚴重干擾着網絡文學的健康發展。“相對於影視、音樂、遊戲等領域的版權保護力度,網絡文學還面臨盜版侵權的‘三座大山‘——部分APP、搜索引擎和應用市場。”潘凱雄說。

在他看來,導致網絡文學領域侵權盜版行爲頻發的主要原因有:相比於影視劇、遊戲等,文字作品的形態簡單,更容易複製,網絡傳播佔用的存儲空間和網絡帶寬小,盜版平臺通過文字識別OCR、爬蟲等技術,就可以很快盜取海量原創內容;網絡文學盜版業已經形成了龐大的產業鏈,搭建盜版平臺不僅成本低,而且從網站設計運營、內容導入,到廣告聯盟的利益獲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發,整個網絡文學盜版市場已形成某種產業化和規模化。

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網絡文學市場規模爲288.4億元,網絡文學通過IP全版權運營間接或直接影響了動漫、音樂、影視、遊戲等合計約2531億元的市場,對數字文化產業的影響範圍超過40%。但同時,2020年中國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規模達到60.28億元,同比上升6.9%。截至2020年12月,重點盜版平臺月活躍用戶量整體達727.4萬,月人均使用時長近19小時,月人均啓動次數更是高達115次。

基於此,潘凱雄提出以下五點具體建議:針對負面商譽顯著的盜版平臺實施精準打擊,升級處置措施;完善網絡“避風港規則”;壓實搜索引擎、應用市場、廣告聯盟等平臺主體自治責任,斬斷盜版利益鏈;尊重網絡文學作品價值,加大盜版懲罰和判賠力度;建立網絡文學版權鏈,以科技助力反盜版。

具體而言,潘凱雄認爲,在網絡文學侵權行爲中,一些網絡服務商往往依據“避風港原則”逃避可能存在的責任,例如爲盜版閱讀提供轉碼優化的搜索引擎和提供聚合技術的瀏覽器,就以技術中立爲由免除侵權的責任。潘凱雄認爲,現有“避風港原則”落後於新技術的發展,應限制其在當下的濫用,並根據互聯網行業的發展做出修訂,明確搜索引擎、瀏覽器等網絡服務商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和審查義務,對屢禁不止的盜版站點形成有效制約。

此外,他建議加大盜版懲罰和判賠力度。現實中,盜版平臺被舉報後,往往只是下架整改或象徵性地賠償金額,其背後高額利益的驅動爲盜版侵權行爲留下了“再犯”的空間。新修訂的《著作權法》於2021年6月開始實施,增加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但實踐中,對懲罰性賠償基數的認定往往是一個難點。建議文字作品懲罰性賠償基數的計算在參考有關部門制定的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標準,還要充分考量網絡文學的版權價值,讓盜版者爲自己的侵權行爲付出足夠的代價。

最後,潘凱雄建議監管部門適應新技術的發展,靈活運用具備追根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的區塊鏈等新技術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爲網絡文學維權提供新的途徑。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白金蕾 編輯 陳莉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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