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爲及時全面排查疫情風險隱患,徹底清除病毒,徹底阻斷疫情傳播途徑,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專家研判,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全市實施較大範圍區域靜態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2022年4月22日零時至4月24日24時。

二、實施範圍

南昌縣[含蓮塘鎮、八月湖街道、東新鄉、八一鄉、銀三角管委會、向塘鎮、蔣巷鎮,小藍經開區(含金湖管理處、銀湖管理處)]、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新建區(不含下新建)、高新區(不含鯉魚洲管理處)、紅谷灘區、經開區、灣裏管理局。

三、具體舉措

(一)嚴格人員流動管理

全體居民應嚴格遵守靜態管理規定,除封控區嚴格執行足不出戶規定外,其他區域嚴格按照管控區標準執行,除核酸檢測、就醫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小區。除參加防疫、隔離轉運、醫療救護、應急搶險、城市保供、垃圾處理、行政執法等保障城市運營人員外,其他人員居家辦公,學校實施線上教學。已經復課的高三年級學生實施封閉管理。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必須向屬地指揮部報備,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實施封閉管理。

(二)持續開展核酸檢測

靜態管理期間每天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對24小時內不做核酸檢測的一律賦黃碼,對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檢測、擾亂秩序、瞞報、謊報、僞造信息的人員,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三)實施交通管控

除保障城市運行的救護車、消防車、物資保障車和經批准的車輛憑證通行外,地鐵、公交等減少發車班次,出租車、網約車等一律暫停運營。

(四)全面關停經營場所

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備條件的超市、藥店、麪包房、醫療機構等場所外,其餘商場、餐飲、洗浴、網吧、電影院、健身房等經營性場所一律暫停營業。

(五)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各縣區要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資及醫療保障,如居民有物資採購、緊急就醫等需求的,請及時聯繫所屬社區、村(居)委會。原則上每戶每天只能由1人憑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出採購1次生活必需物資。各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加強院感防控,保障羣衆各類醫療服務需求。

(六)嚴格落實個人責任

廣大居民要做好個人防護,正確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動。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腹瀉等症狀應及時主動向所在村(居)如實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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