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林平 通訊員 白宇 楊晨暉

因貪“小便宜”,90後夫妻多次在盒馬鮮生超市購物自助結賬時故意漏刷商品,最終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

4月25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此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案情顯示,張某與劉某系一對90後夫妻。2021年3月,二人在盒馬鮮生超市購物後通過自助結賬機結賬,劉某結賬後偶然發現一些商品未掃碼付款,但超市報警器並未報警,劉某竊喜不已,覺得自己發現了“省錢”訣竅,並將自己的發現告訴了張某。接下來的2個月的時間裏,夫妻二人先後六次到盒馬鮮生超市購物,自助結賬時僅結付少部分商品,故意漏刷大部分商品,盜取該超市水果、蔬菜、零食等數十件商品。盒馬鮮生在盤點庫存出現損耗異常時,調取監控發現張某二人多次漏刷商品,隨即報案。張某與劉某二人因涉嫌多次盜竊,且數額較大,被警方立案偵查。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張某夥同劉某於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間,多次在北京市東城區東打磨廠街7號新活館二層盒馬鮮生超市內,盜竊水果、蔬菜、飲料等,共價值人民幣2475.7元。被告人張某、劉某於2021年5月3日被查獲。贓物部分起獲併發還。

東城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共同盜竊公司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爲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利,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公訴機關對被告人張某、劉某的指控成立。鑑於二被告人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部分被盜財物已起獲併發還,且家屬已代爲退賠其餘損失,可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構成盜竊罪。

“貪小便宜喫大虧。”該案審理法官姬廣勝介紹,近一年來,東城法院已審結多起類似案件,被告人事後均追悔莫及。姬廣勝特別提醒,消費者切不可心存僥倖,因爲一時貪念而逾越法律底線,否則,將留下犯罪記錄,不僅影響自己,甚至影響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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