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陽戈

年報季前後,有一個羣體很忙,忙着揪出“問題年報”,也忙着離職,這便是獨立董事。

離職潮

從公開披露看,近月來獨立董事離職消息較多。

5月14日,蓮花健康(600186.SH)的吳志偉選擇離職,辭去獨立董事職 務,同時一併辭去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吳志偉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5月14日披露獨立董事離職的還有東方鋯業(002167.SZ)、白銀有色(601212.SH)、中閩能源(600163.SH)、深南電A(000037.SZ)、*ST海航(600221.SH)。

5月13日,瀘州老窖(000568.SZ)披露獨立董事孫東昇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科新發展(600234.SH)也披露,獨立董事彭娟,連續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將滿六年,彭娟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以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彭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5月12日公告,聯環藥業(600513.SH),寧滬高速(600377.SH)都提及了自家獨立董事辭職的消息。其中聯環藥業的獨立董事塗家生是個人原因請辭,寧滬高速的獨立董事林輝,也是連續擔任將屆滿6年。

根據巨潮網,5月11日,聲訊股份(003004.SZ),國中水務(600187.SH),華西股份(000936.SZ)有披露相關信息;5月10日有萬里石(002785.SZ),天津普林(002134.SZ),至正股份(603991.SH),華升股份(600156.SH)涉及獨立董事的辭職消息;5月9日又有電科院(300215.SZ),*ST長方(300301.SZ),中科軟(603927.SH),南鋼股份(600282.SH);5月6日有力合微(688589.SH),*ST德威(300325.SZ),粵水電(002060.SZ)。

光着進入5月的數日,就有24家公司的獨立董事辭職。而另據統計,4月份涉及獨立董事離職的信息,就達到了91家。

這其中,獨立董事辭職原因以“個人原因”、“健康原因”、“工作安排原因”和“6年任期”最顯官方口吻,但也有獨立董事是被“氣”走的。比如*ST西發(000752.SZ),獨立董事王國強在遞交書面辭職報告時表示,因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薩啤酒有限公司出現對外出藉資金問題,一直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本人也不能及時、準確獲得該公司的相關財務信息,特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不保真”

通過萬得統計可以看到,除開“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年報之外,擁有“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結果的年報,就有250家。而這其中,獨立董事有關的不少。

“無法表示意見”有43家,比如*ST東海A(000613.SZ)的獨立董事吳濤和張媛媛,就對年報內容無法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ST順利(000606.SZ)的獨立董事陳勝華、吳亞,同樣無法保證年報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否定意見”的只有*ST聖萊(002473.SZ)一家,其年報顯示獨立董事谷家忠發佈了異議聲明,同樣是不保真

“保留意見”有98家,這其中比如ST愛迪爾(002740.SZ)的獨立董事曹子睿,就對年報存有異議;*ST中潛(300526.SZ)的獨立董事鮑羣,就認爲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在資產減值等方面遠高於同行業公司平均水平,以及公司《2021年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顯示仍有未解決的遺留問題,且影響未消除等原因,對2021年年報內容“不保真”。

至於“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則有108家。

標誌性事件

說起來,獨立董事的離職潮並非頭一遭了。

就在去年的11月份,數十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獨立董事離職的消息,其中不乏一些倉皇的身影。

比如欣旺達(300207.SZ)的鐘明霞,原本任期應該在2021年12月底到期,其提前了一個月離職。金花股份(600080.SH)在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獨董張小燕提交的要求公司儘快披露辭職事宜的書面文件,張小燕看來當時是一分鐘都不願意多待。在2021年11月5日和實際控制人一同被立案調查的ST光一(300356.SZ),其獨董周友梅也選擇的遠離漩渦。

最耐人尋味的是開山股份(300257.SZ)的史習民,在2021年5月份才任職,沒相當不到半年就宣佈要撤。史習民這一出令上市公司始料未及,開山股份控股股東開山控股曾在11月22日發佈“嚴正申明”稱,史習民的離職給上市公司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給投資者帶來損失。集團對其在擔任開山股份獨董僅5個月時間,在極易誤導投資者的情況下拒絕公司挽留要求,執意辭職的行爲表示強烈不滿,對其職業操守給予譴責。不過史習民從開山股份離職,卻仍然留守在京新藥業(002020.SZ)中,確實耐人尋味。

而導致這一波離職潮的標誌性事件,是*ST康美(600518.SH)財務造假案落槌,5名獨立董事被判承擔鉅額連帶賠償。

2021年11月12日,廣州中院作出康美案的一審判決,責令*ST康美因年報等虛假陳述侵權賠償證券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其中,5名獨立董事被判承擔民事賠償連帶責任,江鎮平、李定安、張弘承擔10%連帶責任(摺合2.46億元),郭崇慧、張平承擔5%連帶責任(摺合1.23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李定安、張弘、郭崇慧、張平來自學界,均在知名高校任教,江鎮平則來自業界,現任汕頭市中瑞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主任會計師。張平、郭崇慧平自2018年5月至今年5月在康美藥業擔任獨立董事,因僅在2018年中報中籤字,連帶責任相對較小。2018年至2020年,兩人在康美藥業分別領取7萬元、12萬元、12萬元報酬。江鎮平、李定安、張弘等3人在康美藥業2016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簽字,被判承擔10%的連帶賠償責任。三人的年薪在7萬元左右。

當活生生的案例擺在眼前,當風險和收益不匹配時,如何抉擇可想而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