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兔而顧犬,未爲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爲遲也。”爲幫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認錯改過、知法守法,早日迴歸家庭和社會,近日,湘潭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聚衆鬥毆案件依法開展不公開宣佈教育儀式,並邀請了人民監督員參加,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員對我院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監督。同時,爲形成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合力,爭取更多幫扶力量,同時邀請公安民警、涉案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合適成年人、未成年人居住地村委會主任、鎮政府綜治辦主任參加了本次宣佈教育儀式。

宣佈儀式上,檢察官現場宣讀了分別針對六名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和不起訴決定書,闡明瞭不起訴理由和法律依據。隨後,檢察官、公安民警、鄉村幹部、法定代理人、人民監督員分別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訓誡教育,使其深刻認識到自身的錯誤,涉案的未成年人均表示在今後的生活中一定遵紀守法,認真完成附條件不起訴中規定的考驗條件,好好學習工作,努力回報家人回報社會。

“孩子的問題折射的是家長的問題”,我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曾國富針對涉罪未成年人家長們普遍存在的長期外出務工與孩子缺乏溝通、侷限於滿足孩子物質需求、不重視孩子精神需求和品格培養、對孩子過於溺愛亦或簡單粗暴、對孩子交友不加以引導等問題開展親職教育,希望各位家長能從本案中汲取教訓,多反思自身教育行爲,多給予孩子關愛和正面引導,督促孩子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中學法、知法、守法。並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送達了檢察機關爲其“量身定製”的督促監護令,細化監護人履行職責的具體要求。

湘潭縣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曾國富表示,近年來,湘潭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堅始終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和“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緊扣 “懲、防、教、治、責”五字要求,積極構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支持體系。對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始終堅持做到寬容包容但不縱容,關愛又嚴管,通過個性化幫教方案,最大程度地實現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讓他們順利健康回歸社會、重塑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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