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農戶而言

現在是最忙碌的日子

抓時令、幹農活

但無論多忙

請記住農村交通安全這根弦

不能放鬆

在村民們眼裏,它們是“萬能車”

能運菜、能裝貨、能帶農具

甚至還能載人

而這些車輛人貨混裝、非法載人

安全隱患極大

極易發生羣死羣傷事故


希望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

引以爲戒

事故無情,但是你可以“拒絕”發生

別用“僥倖”

灌溉“災難”

品嚐“悔恨”

農用車違法載人害人害己!

農用車(三輪車)車體結構安全防護性差,安全性能低,承載能力也十分有限,更加不適宜用於載客用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會導致不可挽回的生命財產損失。當前正處於夏季,部分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問題突出,給羣衆的出行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案例

2022年6月30日,紫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郊中隊接到羣衆舉報:稱轄區煥古鎮春堰村有數輛三輪摩托車和輕型欄板貨車嚴重超員,在村級道路行駛,很不安全,並提供了相應的視頻資料。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前往事發地開展調查,經過現場走訪和傳喚詢問違法行爲人,查明:違法行爲人胡某、劉某、鄧某於6月30日9時許,駕駛三輪摩托車超過覈定載客人數和貨車違反規定載客,在煥古鎮春堰村村級道路行駛。





處罰結果:

胡某某駕駛載貨汽車違反規定載客五人以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對胡某某處駕駛證記6分並處罰款1000的處罰。

劉某某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超過覈定載客人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第四十九條、第九十九條第一款、<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對劉某某處駕駛證記9分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鄧某某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超過覈定載客人數、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第四十九條、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一款<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鄧某某處駕駛證記9分並處罰款700元的處罰。




農用車違法載人有哪些危害?



01

農用車安全性能差

農用三輪車、拖拉機和低速載貨汽車等農用車、貨車都不是載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對乘坐人的安全保護措施,一般車身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能較差。此類車輛在坑窪不平、陡坡等路況下行駛、轉彎或掉頭時,易發生側翻,導致乘坐人員傷亡。

02

事故賠償責任難承擔

由於此類車輛可能保險手續不齊全,一旦發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應有的賠償。而且農用車車主多是收入較低的社會羣體,很難承擔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

03

違法載人危害大

當農用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由於缺乏防護措施,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外,也不要圖方便,將人員和貨物混裝運輸,這不僅十分危險,而且還嚴重違法。客貨混裝運輸過程中,容易因貨物捆不牢、滑移等擠傷人。遇到緊急剎車或者急轉彎時,易導致貨物傾倒壓傷、摔傷乘車人員,或造成交通事故。

違法載人,人貨混裝

猶如行走的“定時炸彈”

此類行爲安全性能極差

一旦發生意外

後果不堪設想

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安全駕駛,平安回家

爲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交警提醒

安全
是美好生活的根本
只有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
才能暢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

三輪車、貨車貨廂違法載人
以及客貨混裝
隱患多、危害大
請大家不要乘坐
貨車、三輪車出行
切勿人貨混裝


來源:城郊中隊

編 輯:劉麗

審 核: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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