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1說案丨1元提供整年法律顧問引爭議 合理報價還是低價惡意競爭?

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 記者 徐倩宜 北京報道

當下,一元錢都難買到一瓶礦泉水,但有律師事務所卻對某機關的法律服務採購招標,報出了一整年的法律顧問服務費用爲“一元”的最低價。爲何律所的報價如此之低,行業已經卷出了新高度?

此前,一則“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律服務定點採購定點競價成交公告”引發律師行業熱議。該市森林分局採購內容是一年服務週期的法律顧問服務需求,預算5萬元。 本次項目報價期間,共有15家律所在進行了報價,第三個報價的律所價格爲1元,而其他律所的報價在3萬至4萬8之間。

這一結果公佈後,律師行業議論紛紛,該市律師協會也介入調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撥打了發標方和相關律所電話,雙方均表示不方便回答相關問題。該市律師協會紀律維權部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已經按照《全國律協的會員違規行爲處分規則》以及相關實施細則處理,正在調查中。 

1元中標法律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於該案是否涉及低於成本中標及不正當競爭,律師行業內人士各持己見。

有人認爲,該案屬於“低於成本”中標,屬於不正當競爭,“1元”的低價費用顯然不能覆蓋律師的工作成本。還有些人認爲,不屬於“低於成本”中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了滙業律師事務所的李小容律師,她表示在沒看到招標文件前無法具體認定這個報價是否合理,也要看律所能否說清報價的合理性,這要等到律協調查結果出來,她認爲涉及不正當競爭的可能性比較大。

北京初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郭香龍也表示,可能存在不正當競爭,但實踐中很難具體認定什麼是“低於成本”,因爲判定法律服務與普通商品的成本方式不同,普通商品存在社會必要勞動成本,但法律服務則很難確定一個客觀的社會必要勞動成本,法律服務成本是市場長期以來的選擇,導致“法律服務成本”較難具體量化。

究其原因,郭香龍認爲,導致律所低價競爭的原因可能有兩點:其一、供需關係不平衡。近年來律師人數增長迅速,截至2022年,全國律師人數已經達到62萬人,但服務需求數量卻沒有顯著增加。

其二、律師法律服務同質化競爭嚴重。部分律所或律師爲了“求生存”,獲取優質客戶,在沒有顯著業務競爭力的情況下,只能選擇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報價進行投標。

300萬元預算 最終0元採購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因律所低價競爭引發廣泛關注。此前還出現過“6.2元低價中標銀行律師函服務項目”以及“10家律所0元中標法律顧問項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特別注意到,對於“0元中標”是否違法,律師行業內持有兩種不同觀點。

去年6月,陵水黎族自治縣黨政機關的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共有10家律所中標,中標金額均爲0元。本項目的招標公告顯示,項目的預算金額爲304.6萬元,服務期限爲1年。

有律師認爲,“0元”報價應作爲無效投標處理。政府採購相關規章中對於低於成本投標有明確規定,律師收費應當考慮耗費工作時間、事件難易程度、委託人承受能力等因素,項目投標人“0元”報價明顯不合理,評標委員會應當直接廢標。

李小容律師則表達了不同意見,她認爲0元採購並不違法。首先,該項目招標文件中明確顯示報價必須報價0元,自行報價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其次,招標文件中固定了服務價格。招標文件中顯示,本次招標中每個村(居)的法律顧問服務都將得到每年 1.2 萬元的經費保障,所以0元報價不等於0元服務。

而且,在這個投標中評標考量的是綜合因素,報價並不是唯一考量因素,甚至可以不是考量因素,不存在所謂最低價中標問題。

多地律協警示:不得通過低價爭攬業務

杭州律協、合肥律協、天津律協等陸續發佈行業警示、倡議書,強調通過低於市場成本的報價爭攬業務,不但違反公平競爭、損行業社會信譽、制約行業健康發展,而且在服務方面也可能存在因收費過低而服務乏力、質量不合規範的情況。倡導律師以及律所意識到低價競爭的危害,並且進行抵制惡意低價競爭。

杭州律協在《行業警示》中表示,如果有以明顯低價爭攬業務,導致法律服務不符合質量或者招標單位與律所惡意串通虛假招標的,律協將主動對涉案律所進行查處。

天津律協要求嚴格遵守行業服務收費制度標準,並指出法律服務招標單位尤其正確理解律師服務與收費的關係,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

對於低價競爭產生的不良後果,杭州市司法局還表示,低價競爭對內影響競爭公平性,對外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利益。對內,低價競爭現象是對律師行業法治生態環境的衝擊,對律師行業的發展軌跡以及原有的規則產生重大影響。對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以明顯低於市場成本或者市場平均合理利潤的低價獲取業務,導致律師在服務的過程中被迫降低服務質量,引發當事人投訴。長此以往,會導致行業陷入低價競爭與低質服務的惡性循環,損害律師職業聲譽和行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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