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網上沸沸揚揚的“22歲女孩加班猝死”一事,近日有了官方定論。7月29日,濱江區人社局通報“22歲女孩加班猝死”:當事人請假前十天有六天存在夜間直播情況,均在次日安排補休。

而該通報的關鍵句則是:“雖然當事人在此期間每日工作時長未超過法定上限,但該企業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規範行爲,我們將嚴肅查處,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我對“不規範”一說,不免有三問:

一是,什麼叫“不規範”?二是,該企業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規範行爲的具體表現在哪裏?三是,“22歲女孩加班猝死”與企業用工管理不規範之間,存在着怎樣的關係?

我想,大家之所以對“22歲女孩加班猝死”予以高度關注,一方面是出於惋惜、痛心,是人性的基本情感。一名2022年7月1日取得畢業證書後正式入職的年輕女子,人生美好的新路剛剛開始,但工作才幾天,22歲就離開了人世,着實讓人傷感。

另一方面,是希望通過對此事的關注,引起大家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視,同樣也是通過對用工企業的質疑,搞清企業在這事上有沒有責任,進而使更多企業能夠從中吸取教訓。

如今,區人社局明確“22歲女孩加班猝死”的所在企業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規範行爲,那麼我們就有必要對這個“不規範”認真地加以探究。因爲倘若不搞清楚“不規範”的定義、表現和關係,是很難說今後還不會有第二名,甚至更多的“22歲女孩加班猝死”發生。

一句話:“不規範”不應成爲對問題“不規範”追責處理的託詞,或藉口。

什麼叫規範?規範的解釋就是“明文規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如果從動詞意義解釋,就是指按照既定標準、規範的要求進行操作,使某一行爲或活動達到規定的標準。

能不能這樣定論:不規範,就是違反了明文規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既然認定“企業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規範行爲”,那麼是否可以說該企業是存在違反用工的有關規定,甚至法律。

我這樣推論,會不會給“22歲女孩加班猝死”的所在企業,以及區人社局帶來壓力?也許,他們所承認的“不規範”,就是像考勤不嚴格、沒有及時發現員工身體不舒服、上班時間安排欠周到,等等。倘若就是這些問題,能夠算用工管理不規範行爲嗎?

現實中,一些發生問題事件的所在單位,在調查事件原因中爲了撇清責任,往往會很爽快地承認“存在不規範”。他們豈知,這“不規範”並不只是個小毛小病,它可以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

“不規範”一說,不應成爲弄清問題、責任追究的模糊概念,更不能當作糊弄網民的滑頭用語。

“22歲女孩加班猝死”所在企業在用工管理不規範行爲究竟表現在哪些方面,與這女孩的不幸有哪些關聯?弄清這些“不規範”,並不是對區人社局的這份通報的咬文嚼字,而是爲了讓更多的人明白:“不規範”行爲,實質上是對規則、標準、法律的不遵守,甚至是違背。這也是我們討論“22歲女孩加班猝死”的目在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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