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就《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爲規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行爲,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和文件,中國銀保監會起草了《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辦法的立法目的、披露範圍和原則。第二章“信息披露主體和披露方式”明確了保險公司爲產品信息披露的主體,信息披露對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衆。同時,明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銀保信等機構作爲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的行業公共平臺,爲社會公衆及保險消費者提供權威的信息查詢渠道。第三章“信息披露內容和披露時間”明確了保險公司應披露的產品材料信息,包括產品條款、費率、現金價值表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信息。明確保險產品在售前、售中、售後全過程的信息披露內容,以及服務特殊人羣的信息披露要求。第四章“信息披露管理”明確了保險公司應當完善內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機制,披露材料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保險公司不得授權或委託個人保險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險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同時,明確了保險公司隱私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內容。第五章“法律責任”明確了保險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責任。同時,明確了保險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違反辦法規定行爲的監管舉措。第六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和實施適用的規則。

《辦法》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外部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爲出發點,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辦法》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爲目的,優化信息披露方式,順應互聯網技術應用趨勢,方便保險消費者快速獲取產品關鍵有效信息。《辦法》以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爲導向,強化保險機構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盡義務,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爲的監督問責力度。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並適時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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