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 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佈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4月18日起正式施行。經梳理,自3月18日《辦法》發佈以來,消金公司在多領域調整動作不斷,包括機構增資及高管變動等。

多家消金公司高管調整

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消金公司高管調整,部分調整涉及董事長等核心職位。4月12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披露,覈准陳忠嶽的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值得一提的是,陳忠嶽系中國聯通董事長、黨組書記。

涉及董事長調整的還有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3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覈准高維斌的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

另外,4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發佈關於成蘇寧任職資格的批覆。經審覈,覈准成蘇寧的建信消費金融董事任職資格;4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覈准周斌的杭銀消費金融副總經理任職資格。

“《辦法》對於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不低於50%,意味着大股東話語權及責任會增強。從機構視角看,高管變動或是機構針對相關規定進行調整的具體體現。”在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看來,消金公司在多方位調整以求達標的同時,公司在業績及業務上也會面臨新的挑戰,這也是新任高管要面臨的問題。

部分機構調整涉及增資

除了高管調整外,也有機構進行增資。《辦法》在申請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中提及,註冊資本爲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爲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消金公司新規發佈後,3月25日,長沙銀行公告稱,擬與關聯人長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以自有資金對該行控股子公司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增資。上述公告內容顯示,其中長沙銀行增資金額不超過5.61億元(含),本次增資的最終金額需以經監管部門覈准後的實際出資金額爲準。根據天眼查APP數據,截至4月17日,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爲9億元。

4月10日,寧波銀行發佈公告稱,擬與寧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對寧銀消費金融共同增資。其中,寧波銀行擬出資金額12.26億元。本次增資完成後,預計寧銀消費金融註冊資本將增至45億元。

經梳理,去年以來已有多家持牌消金公司完成了增資。比如,去年1月份,尚誠消費金融註冊資本由10億元變更爲16.24億元;7月份,寧銀消費金融註冊資本由9億元變更爲29.11億元等。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註冊資本金不足10億元的消費金融公司還有9家,包括北銀消費金融(8.5億元)、中信消費金融(7億元)、河北幸福消費金融(6.37億元)、唯品富邦消費金融(5億元)、晉商消費金融(5億元)、蒙商消費金融(5億元)、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5億元)、錦程消費金融(4.2億元)、盛銀消費金融(3億元)。

“《辦法》中對於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億元的規定,雖然指向的是新設立消金公司,但是對已展業消金公司同樣具有指導意義。”在冰鑑科技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看來,未來隨着業務發展、資產規模變大,已展業公司需要增資擴股時,依據《辦法》執行調整的可能性較大。

星圖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預計消金機構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針對《辦法》相關規定進行進一步調整,加強與現行監管法規銜接。新規的落地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完善機構定位,優化金融服務,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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