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和“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目標,8月1日,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購房人可以先期購買不低於50%的產權,剩餘產權繼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再按雙方合同約定購買剩餘產權。

商品房去化週期超過24個月的縣市、大理經開區,首套購房人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後可按照所繳納契稅金額給予補貼或直接發放購房補貼等方式鼓勵購房,拉動住房消費,縮短去化週期。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大理推出了一種創新的房屋銷售模式,即“半買半租”模式。傳統的共有產權是購房者和地方政府共有產權,大理此次的共有產權概念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共有產權。嚴躍進認爲,這是一種“半購半租”的模式,可使購房的資金壓力減少一半,激活購房市場和需求。

嚴躍進進一步表示,這也是今年花式營銷中的一種。從省份的角度看,雲南當前的各類銷售壓力普遍大,大理屬於房地產供應規模偏大的城市。房企在這個過程中要做好各類配套做法,比如說在房貸辦理方面,購房款如何計算;後續剩餘產權的總價如何計算等。從監管部門角度看,要適當關注下此類物業交易的金融風險和違約風險,以更好促進此類物業的交易和模式的推進。

《通知》稱,轄區內各商業銀行要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要求,執行好貸款集中度管理、差別化住房信貸等金融政策,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貸款需求。  

同時,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房地產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與住房公積金合作,取消項目形象進度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貸款合作、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現“兩個全覆蓋”。根據市場調節需要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及二套房首付比例。

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協同配套建設的教育、醫療衛生、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要堅持“規劃引領,供地前置,同步設計,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原則,在房地產用地供應前提出配建及建成後資產移交和運營管理要求,並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不得再向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提出附加配建要求。

在規範市場秩序方面,《通知》要求,各級要加強房地產市場輿情監控,提前應對處置,強化正面宣傳和引導,依法查處散佈謠言、惡意炒作等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爲。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發佈虛假違法廣告,不得發佈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銷售廣告。

公開宣傳預售商品房價格的,宣傳價格不得低於樓盤表備案價的85%或高於115%,宣傳最低售價的房源套數不得低於樓盤表內待售套數的50%。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受委託的經紀機構須在當地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時,應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原件。經紀機構不得自行銷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購房人收取涉及購房的任何資金,購房人交付的所有購房款必須直接打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載明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並按規定開具收款憑據。存在未批先售行爲的項目須完成退款及處罰後方可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通知》還提到要高度重視洱海周邊停工、停批項目,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作爲,依法依規加快處置進度,化解風險。洱海流域城市規劃區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城鎮單一住宅用地供應;城市規劃區內除文旅康養配套、城市更新類項目外,謹慎新增城鎮單一住宅用地供應,存量用地主要用於商業、文化旅遊、康養、會展、科技創新等產業發展及公共服務項目,享受有關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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