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姜慧梓)在8月17日舉行的中宣部“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國家民委有關負責人解讀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並表示,改革堅持公平公正,儘可能減少同一地區內不同民族之間的公共服務政策差異。

恢復高考以來,我國在高考中實行加分政策,其中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主要是爲了幫助教育相對薄弱的地區和羣體更好地接受教育。近年來,高考加分政策經歷改革,一些地方取消了少數民族的高考加分。

國家民委政策法規研究司司長張謀表示,推動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改革主要基於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我國的基礎教育均衡化水平顯著提升,少數民族學生享受的教育資源在不斷優化;另一方面,有的省區原來對省域內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普惠性加分政策,現在看已經不夠精準。

這一輪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更加精準地確定加分的區域、羣體、條件,讓政策能夠切實惠及那些需要幫扶的學生。

張謀介紹,目前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改革方案,主要有四種情況:有些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省份取消了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有的省區將加分範圍調整至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地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有的省份取消了散居地區的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加分範圍縮小爲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有的省份按照區域加分,區域內符合一定條件的,無論是漢族考生還是少數民族考生都有加分。另外,保留有加分政策的地區,加分分值也大幅減少。

張謀表示,隨着時代的發展,有的具體政策措施所依據的社會條件、所需解決的社會問題已經發生變化,因此應當與時俱進作出調整。改革將堅持公平公正,突出區域化和精準性。制定實施差別化的區域支持政策,要更多地針對特定地區、特殊問題、特別事項,儘可能減少同一地區內不同民族之間的公共服務政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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