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李春蓮

近日,由於新能源項目投資不到年度計劃10%,青海省能源局約談了8家能源公司加快建設。在今年4月29日、5月31日,青海省能源局曾對兩批企業進行過約談,督促新能源項目建設進度。

針對約談原因,青海省能源局表示,爲加快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和重點市場化項目建設進度,推動未開工新能源項目按計劃建設,實現投資“全年穩”目標。

“雙碳”目標下,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都在加大力度建設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項目,本應是“大幹快上”的態勢,爲何部分公司對新能源項目不積極,反而需要能源局“催促”?

據筆者瞭解,這8家能源公司之所以一直拖延建設進度,與新能源消納體系不完善有關。

由於資源稟賦的原因,我國大量風光等新能源都分佈在西部地區,但電力負荷多集中在中東部地區。消納問題已成爲西部地區發展風力、光伏等新能源的顯著問題。

8月11日,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發佈《2022年6月全國新能源併網消納情況》,其中,棄風最嚴重的地區爲蒙東,1-6月份風電利用率僅爲88.7%;其次爲蒙西、吉林、陝西、甘肅、新疆、青海,1-6月份風電利用率均低於95%。棄光最嚴重的省份爲西藏,1-6月份光伏利用率僅爲79.6%;其次爲青海,1-6月份光伏利用率爲89.1%。

隨着新能源建設不斷提速,可再生能源佔比逐步提高,但電網調峯壓力也隨之增加,這導致風光資源豐富的青海、新疆等省份仍存在棄風、棄光的問題。

新能源消納壓力日漸凸顯。長遠來看,新能源發電仍將持續增加。國務院發佈的《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測算,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數十億千瓦,成爲電力供應主體。

因此,加速建設消納體系是大力發展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如果一味大規模建設新能源,而與之相配套的消納體系不健全,則會造成資金和資源的浪費。

新能源隨機性和波動性等特點比較明顯,電力輸出不穩定,發電高峯有時並不是用電高峯,因此需要構建系統性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今年7月份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將加大力度規劃建設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這個體系包括“供給”和“消納”兩個部分。

筆者認爲,“雙碳”目標下,新能源開發建設如火如荼,不少上市公司重金佈局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項目。供給需加快大型風光基地等項目建設,而消納則需要加快特高壓等跨區域輸電線路以及儲能的建設。新能源供給與消納建設雙管齊下,才能保證新能源發電物盡其用,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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