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寧夏新聞網

8月18日上午,家住銀川市永寧縣銀子湖水都二區20號樓的周先生向寧夏新聞網記者反映,2018年他購入的這套住房,入住後的幾年時間裏,主臥多次出現牆皮滲水的現象。17日凌晨,銀川一場大雨噼裏啪啦地從天而降,周先生家中又出現了室外下雨室內滲水的情況。“大樓外牆修修補補,但沒過多久雨水還會滲進房間,現在如果發現天色不對,我就趕緊去查天氣預報,生怕房子又漏了。”周先生表示,自從買了這房子,就是有苦說不出。

18日下午,寧夏新聞網記者來到周先生住所,在其指引下,看到主臥牆壁上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發黴的黑斑,很多地方的牆布都已起皺、發黴,下方櫥櫃裏也有多處已發黃的水漬印痕,受潮開裂的痕跡清晰可見。“只要外面下雨,房間必定漏水。”周先生告訴記者,漏水部位主要在主臥窗臺處,自己曾多次向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反映情況,但也只是進行了簡單的修補。“開發商之前派人在室外牆面保溫板處做了防水處理,無奈‘治標不治本’,現在自家漏水情況一直沒改善不說,樓下的鄰居還跟着受到了牽連。”

“我就住他家樓下,他家臥室地面一漏水,我家屋頂就開始滴水,牆皮現在開裂,屋頂常年黴跡斑斑,一家人的心情十分壓抑。”周先生樓下的住戶王女士認爲主臥屋頂挨着電燈管線且正對着牀頭,一旦漏水觸電會危及人身安全,隱患太大。

針對周先生及王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現場聯繫了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楊經理。她稱,房屋保修期爲5年,周先生的房子2018年購入,原則上是在2023年超過保修期,但幾次與開發商交涉,開發商均認定房屋過保,不再提供無償維修服務。在周先生家中,楊經理現場向記者出示了已經向上報送的物業報修單,裏面詳細記錄着區域、房號、時間、問題描述等相關信息。楊經理表示,目前物業已與開發商口頭達成協議,開發商會派人再爲業主進行漏水維修,之後也將繼續和開發商確定解決方案,對於已超5年保修期的房屋漏點,物業可幫助聯繫並協調維修,業主需同維修單位單獨簽訂維修方案,且自己支付維修費用。

據瞭解,永寧縣銀子湖水都二區於2012年9月建成,由寧夏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次日上午,記者與該公司取得了聯繫,該公司一負責人回應稱,周先生房屋超過保修期限,公司不再爲其提供無償維修服務,其漏水導致的財產損失,該不該由其公司承擔,他也不確定,會上報領導並等通知。

採訪過程中,記者發現,該小區高層住宅樓外牆均有瓷磚脫落和鬆動的現象,從遠處看,瓷磚脫落的外牆就像是打了一塊塊“補丁”,露出一片一片灰色的牆體。不少居民認爲,外牆瓷磚脫落影響美觀都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有很大安全隱患。也有居民表示,在散步路過外牆下方時,都會不自覺地加快腳步或乾脆繞道而行。

“房屋漏水的原因很多,如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房屋老化造成漏水等,原因不同,相應責任也有不同。如能初步確認漏水由房屋質量引起,那麼相應責任確實不應當由物業公司承擔。”寧夏大遠律師事務所鮑嘉睿律師針對此事給出了回覆。

鮑嘉睿律師表示,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爲5年,如果說周先生的房屋已過5年質保期,開發商將不再承擔免費維修責任,但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業主可以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對屋面、外牆等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物業公司應當予以配合。此外,雖然漏水不是物業公司造成的,但如物業公司因疏於管理、未能及時處理而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其他問題,仍然要承擔相應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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