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總結四級法院改革試點經驗,將適時提出切合實際的高質量修法建議。

8月30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

周強表示,試點工作啓動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推動大部分糾紛有效化解在基層,疑難複雜新類型和易受外部不當干預的案件在較高層級法院公正審理,絕大多數糾紛經過兩審終審後得到實質性解決,實現各類糾紛分層解決、有效過濾、精準提級,審判資源、案件結構與四級法院職能定位科學匹配,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司法需求。

他表示,經過試點探索,四級法院審級職能逐步優化,矛盾糾紛化解質效有效提升,人民羣衆獲得感不斷增強。通過改革試點,審判重心合理下沉,推動矛盾糾紛在基層實現公正高效實質性化解;提級管轄機制有效激活,高、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重大典型一審案件職能作用更加凸顯;再審程序運行機制持續完善,實現再審依法糾錯與維護生效裁判權威相統一;最高審判機關職能定位不斷優化,更好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當事人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羣衆改革獲得感不斷提升。

周強表示,試點工作還存在各地工作開展不平衡、試點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配套保障機制仍需不斷完善等問題,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強化統籌指導,健全試點工作推進機制,推動各地試點工作均衡發展;健全配套保障,增強改革系統集成,鞏固提升試點工作成效;系統總結經驗,深入開展修法研究論證及相關工作,適時提出切合實際的高質量修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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