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公告,明確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英大證券李大霄表示,屬重大利好消息,應該是首次採用退稅優惠鼓勵改善型需求,鼓勵住房消費,傳遞出非常積極的信號,對於穩定房地產市場有重要意義,對於穩定經濟增長有重要作用,對於穩定股票市場也有積極影響。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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