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周科競

開潤股份股權激勵對象僅有3人,分別是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以及兩名重要管理人員,交易所下發關注函質疑是否向關鍵少數輸送利益。在本欄看來,投資者如果認爲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存在瑕疵,可以通過股東大會否決提案,如果沒有機會投出反對票,也可以選擇用腳投票。

對於股權激勵,本欄一直認爲應該與股價表現掛鉤,但是開潤股份的股權激勵考覈標準僅僅是營業收入的少許增長,而且2022年度已經接近尾聲,公司實現2022年度的第一期考覈指標已經沒有什麼懸念,所以本欄說這個股權激勵實際上是“股權獎勵”,即對少數高管的專屬獎勵。

按道理說,股權激勵的關鍵核心是投資者和公司高管的雙贏,即公司高管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投資收益,然後公司高管通過股權激勵獲得自己的財務性收入,這就是雙贏,公司高管的盈利很容易判斷,那就是股權激勵行權,獲得相對較低成本的股票,然後獲得投資收益。

投資者的盈利與否更加簡單,就是股價的表現,即股價漲了,投資者就賺錢了,反之,股價如果漲幅不夠,那麼股權激勵就不應該行權。即投資者並不那麼關心營業收入增長多少,而是希望看到股價上漲。但現實情況是,上市公司高管很難保證股價一定上漲,但是卻可以想辦法促成銷售收入的提高,打個比方,在不考覈利潤指標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在關鍵時點大量降價促銷?目的就是爲了達到行權的條件。但這樣的營收增長,又有什麼意義呢?最終享受到福利的只有被激勵的對象,股民則是喫了啞巴虧。

交易所第一時間下發關注函,說明監管對股民的保護十分到位,但監管層的作用畢竟有限,股民的自身利益也不能全部靠監管層來維護,關鍵時刻,還是要看股民們自己的態度。

對於開潤股份的股權激勵方案,如果股民感覺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覺得十分不妥,那麼就應該維護自身的權益。諸如,在股東大會表決的過程中,敢於投出反對票。A股股民的維權意識很差,總感覺自己持股數量很小,勢單力薄,但這是一個巨大的誤區。雖然一個股民的力量很小,但衆多中小股民聯合起來的力量卻不容小覷。此前就有過一些中小股東在股東大會上聯合否決不合理議案的情況,很好地保護了自己的利益。

當然,有些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確實很高,以至於即便中小股東聯合起來也沒有辦法阻止存在爭議的議案,那麼,中小股民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及時止損。既然覺得議案有爭議,未來可能存在風險,那麼股民在沒有阻止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用腳投票,儘快賣出持股就好,這樣可以排除掉未來的不確定性。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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