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朝日新聞》報道,日本審計委員會的消息人士稱,日本已在處理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上花費了大約12.1萬億日元(約合5930億人民幣)。這意味着日本政府估計的21.5萬億日元的總費用,包括賠償金和反應堆退役費用,已經使用了一半以上。

日本政府已多次修改估算的費用。2016年,它的估算從11萬億日元增加到21.5萬億日元。損失、淨化工作或與臨時儲存設施有關的活動的費用被歸類爲“補償費用”。這些債務由日本各地的電力公司通過電費或稅收的收入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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