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穩定建築企業信貸投放,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

□ 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並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 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階段性優化房地產項目併購融資政策

◎記者 張瓊斯

11月23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從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積極配合做好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等六個方面提出16項具體措施。

對信貸、債券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爲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通知提出,要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穩定建築企業信貸投放,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以及保持信託等資管產品融資穩定。

“展期”是關鍵詞。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通知明確,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

“展期”安排也應用於債券領域。通知明確,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動專業信用增進機構爲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勵債券發行人與持有人提前溝通,做好債券兌付資金安排;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通過協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換等安排,主動化解風險。支持債券發行人在境內外市場回購債券。

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

通知提出,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並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關於配套融資支持,通知明確,在專項借款支持項目明確債權債務安排、專項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資司法保障後,鼓勵金融機構特別是項目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融資商業銀行或其牽頭組建的銀團,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爲專項借款支持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推動化解未交樓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通知還明確了進行配套融資的盡職免責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半年內,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此外,爲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通知明確,對於因疫情住院治療或隔離,或因疫情停業失業而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以及因購房合同發生改變或解除的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購房人自主開展協商,進行延期展期等調整,相關方都要依法依規、信守合同、踐行承諾。

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通知明確,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階段性優化房地產項目併購融資政策。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對於受疫情等客觀原因影響不能如期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或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根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關規定,基於實際情況並經客觀評估,合理延長其過渡期。

這是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首次提出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2020年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過渡期安排方面,通知提出,截至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爲自這一通知實施之日起兩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爲這一通知實施之日起四年。

通知提出,階段性優化房地產項目併購融資政策。相關金融機構要用好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出臺的適用於主要商業銀行、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階段性房地產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動房地產風險市場化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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