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人民日報發表《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文章稱,完善金融安全網和風險處置長效機制。加快出臺金融穩定法,明確金融風險處置的觸發標準、程序機制、資金來源和法律責任。在強化金融穩定保障機制的條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風險處置體系,明確監管機構與處置機構的關係。區分常規風險、突發風險和重大風險,按照責任分工落實處置工作機制,合理運用各項處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險基金及其他行業保障基金不能成爲“發款箱”,要健全職能,強化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平臺作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