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自1月8日起,我國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乙類乙管”該怎麼管?

先看看不管什麼。取消了過去“乙類甲管”的一些具體措施。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爲“願檢盡檢”;調整疫情信息發佈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再看看該管什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不是鬆口氣、歇歇腳的信號,更不是徹底“一放了之”。防控措施調整後,“乙類乙管”意味着工作重心由防範全人羣感染轉移到保護重點人羣、降低重症和死亡,確保防控措施調整轉段的平穩有序。

要加強重點人羣保護。要特別關注老年人、有基礎病人羣、兒童、孕產婦等重症高風險人羣的疫苗接種、個人防護和感染後的及時救治,最大限度保障醫療需求,減少重症和死亡。開展高風險人羣健康調查,做好分級分類診療工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滿足患者用藥和檢測需求。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做好住院牀位和重症牀位準備。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爲農村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羣提供就醫保障。

要加強重點機構防控。養老院、社會福利院、醫療機構、學前教育機構等人羣集中機構需做好重點防控,在疫情流行期間要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對養老院、社會福利院等高風險人羣聚集的機構,要適時採取封閉管理,嚴防機構內聚集性疫情發生。對維持社會基本運行的公安、交通、物流以及水電氣暖等行業,要強化員工個人防護和工作環境的通風消毒,建立人員輪崗備崗制度。

要強化疫情監測與應對。研判疫情發展態勢,疫情嚴重時,對人員容量大、空間密閉的場所,比如場站碼頭、大型超市、大型娛樂場所、交通運輸工具等,短期內可採取必要的減少人羣聚集和人員流動等措施,暫緩大型活動的舉辦,壓制疫情高峯。同時倡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乙類乙管”後,仍要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的健康生活方式,及時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和加強針的接種。

總之,不管是何種傳染病,其流行期都需採取必要的控制傳播措施。“乙類乙管”不是放開不管,在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新階段後,全民健康目標更需要全民積極配合來實現。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