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張女士(化名)和2名女性朋友去自貢遊玩看燈會。1月26日下午,她們一行3人在春華路一特色餐館用餐,看菜單後點了一份50元的豆花和一盤麻辣雞。喫完後,她們發現這豆花口感一般也無特色,隨後將50元喫份豆花的經歷發在網上,引發自貢網友熱議並指其“被宰了”。

1月30日,上述餐館負責人回應:“菜單上50塊錢一份(豆花)適合七八個人喫,小份是12塊錢一碗,當時由於顧客多、太忙,是溝通問題。”

自貢燈會聞名遐邇,吸引不少遊客前來觀看。1月26日下午,成都張女士一行3人在春華路的一餐館用餐。1月30日,張女士向上遊新聞記者回憶說:“當時服務員給我們看的一個手寫的A4紙菜單,花生漿豆花,50元一份,我們當時是覺得有點貴。”

張女士進一步解釋稱:“因爲餐館的店名就叫‘榮縣花生漿豆花·麻辣雞’,我們就覺得是什麼特色,就點了半斤麻辣雞和一份豆花。然而上菜之後,我發現這個豆花其實就是普通豆花,也不是很有特色,然後我才發的網帖。發了之後,有自貢本地網友就告訴我‘被宰了’。”

在自貢本地網友的建議下,1月27日,張女士把自己的經歷向自貢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

上游新聞記者從張女士展示的手機截圖看到,1月28日,市監局回應說,“菜品價格是屬於市場調節價,市場監管部門僅對其是否明碼標價等價格行爲進行檢查。該餐館已經履行明碼標價責任,明確告知消費者價格。”

張女士表示,自貢市監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有去調查,因爲商家標了50元一份的價格,也有菜單,所以在法律上是沒有違法的,只是50元一碗豆花確實“不怎麼說得過去”。上游新聞記者從手寫菜單上看到,特色麻辣雞150元/斤,花生漿豆花50元/份,花生豆漿5元/碗。也就是說,在該店喝一杯花生漿要5元,喫一份花生漿豆花就要50元。

1月30日,餐館負責人回應上游新聞稱:“正常情況下是12塊錢一小碗(豆花)。50塊錢是一份大碗(豆花),比如說人多,七八個人喫。”對於張女士一行點的菜單上50元/份豆花一事,上述負責人表示:“當時有點忙,是溝通問題,當時沒有溝通好。”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文 受訪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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