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2月2日消息 據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消息,爲規範青島市安置房建設標準,提升安置小區建設品質,進一步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近日,青島市住建局發佈《關於青島市安置房建設品質提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以改善城市面貌與提高安置居民生活質量有機結合爲目標,努力實現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

(圖源:青島市住建局網站,央廣網發)

《指導意見》要求,要充分尊重安置居民的居住需求,按照“綠色、舒適、美觀、便捷、智慧”的要求,從規劃設計、綠化景觀、立面造型、公共空間、設施設備、長效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安置房建設品質;積極與商品房的設計相接軌,關注整體設計提升,突出關鍵節點設計;牢固樹立“質量爲本”的理念,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提高安置房小區硬件品質的同時,要同步選定物業企業,提升社區管理等長效管理水平,切實防止因管理水平跟不上硬件品質而產生“高樓大廈型城中村”。

在建設內容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在滿足住宅經濟適用的基礎上,要注重安全性、實用性、耐久性、環保性能等,滿足採光、通風、日照、衛生及後期使用管理等要求,合理安排住房和景觀空間,提升居住生活環境舒適度。平面佈局應注重流線設計,原則上應做到人車分流,併合理配置室內外公共活動空間及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

此外,《指導意見》在園林景觀設計方面提出,要根據整體佈局設計景觀微地形,搭配適當高度的植被,適當配種喬木點綴,做到高低有度、錯落有致、移步換景。同時,小區景觀應充分考慮功能性,合理佈置座椅、景亭、廊架、小品、廣場和無障礙設施等,並按照相關規定配設一定數量的活動場地及健身器材等設施。

在外立面打造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外立面風格應尊重地域歷史,體現居住文化和反映時代精神;造型應簡約美觀,比例、尺度適當,色彩和諧並與周圍環境協調;加強立面層次感與立體感,豐富立面效果。

在配套設施建設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堅持“規劃先行、配套同步,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的原則,提前編制安置房項目配套設施建設規劃、計劃,與安置房項目同步建設道路、教育、醫療、商業、社區服務、居家養老、文體、環衛、公交、消防等配套設施,並做到與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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