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0名老年人花“養老錢”投資,本以爲在分紅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到養老院的優質服務,然而最終發現落入騙局。投資的養老院不僅拖欠房租,不交水電費,最終還把投資的老年人“請”出去。

2022年11月,經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被告人鄧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被告人鄧某乙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董某、肖某、向某正在審查起訴中。近日,該案被評爲2022年度浙江省檢察機關“刑事辦案質效”主題精品案例。

能養老還能分紅引來老年人爭相投資

“尊敬的各位來賓,歡迎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參加我們公司的年會。今天我們年會隆重推薦一款養老產業的投資產品,簡單說就是投資養老。投資人不但能夠享受到我們公司養老院的優質服務,而且還能參與分紅,獲得較高的投資收入……”2015年9月,某怡養產業公司的老總鄧某甲介紹公司旗下新開的一家養老院。

年會現場人頭攢動。不少老年人聽後認爲,投資後自己的養老生活能有一個好的着落,還能賺錢,算是辛苦一輩子的回報。於是,許多老年人在會後排着隊與該公司簽訂旅居消費項目合同。見旅居消費項目取得了衆多老年人的信賴,鄧某甲等人又心生一計,更換公司名稱,讓公司上市,用更大的公司規模吸取更多的社會資金,又與許多老年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代持股協議等合同文件。

隨着公司業務不斷發展壯大,許多投資人搖身一變,成爲公司的業務員,轉而向身邊的親朋好友推銷業務宣傳這款養老投資產品,有些直接幫自己的父母、孩子掛名投資。

沒錢交水電費,養老院向老年人打欠條

2018年底,養老院改建完成並投入運營。投資人朱大爺作爲第一批客戶滿懷期待地入住了養老院。然而,入住沒多久,朱大爺就發現養老院的基礎設施建設與高額的入住費完全不匹配,還存在拖欠房東租金的情況。公司老闆甚至多次因爲沒錢交水電費、煤氣費,向朱大爺打欠條。不久,朱大爺等“入坑”的老年投資人就被無情地“請”出了養老院。

“我們本想給子女減輕負擔,讓自己安度晚年,誰想到竟被騙了。”朱大爺憤憤不平地說。許多老年人將自己辛苦一輩子積攢的養老金投入養老院,如今血本無歸,最後束手無策的他們向公安機關報案。

接案後,公安機關立即展開偵查,第一時間向涉案投資參與人詢問情況,並對該養老院的經營資質、所屬公司的經營模式以及養老院經營地的房屋產權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逐步掌握涉案養老院的集資套路以及證據。海曙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取證。公安機關將涉案公司的老闆及中層人員鄧某甲、肖某、向某、王某抓捕歸案,公安機關於2022年7月將鄧某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藉助“外腦”確定犯罪數額

受案後,海曙區檢察院成立了辦案團隊。承辦檢察官發現,涉案公司吸納的社會資金多達3000餘萬元,受騙人員近300人,大多爲老年人。

如此大規模的運營,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僅有4人,極大可能存在“漏網之魚”。對此,承辦檢察官抽絲剝繭,理清涉案公司內部結構和人員分工,發現投資人報案材料中多次提到業務骨幹鄧某乙和董某,而公安機關卻未對二人進行立案偵查。

通過仔細審查案卷材料,承辦檢察官發現,鄧某乙及董某實爲公司兩個分部的主要負責人,獨自招攬業務員,各自帶領團隊開展非法集資業務。經向投資參與人覈實並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後,承辦檢察官認爲二人均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遂監督公安機關對二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進行上網追逃。2022年9月,公安機關將鄧某乙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由於本案涉案人數衆多,爲準確覈算犯罪數額,承辦檢察官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監督、參與辦案工作。特邀檢察官助理依託專業知識和工作實踐,發揮金融專業特長,指導檢察官理清公司運營結構和賬目,對其中報案金額與審計金額不統一的情況,一一與審計公司的報告製作者及投資參與人覈對、確認;同時監督審計公司報告製作團隊對涉案公司的各項支出、收入以及各類統計結果進行解釋說明,瞭解整個公司的資金吸納以及運轉情況,最終認定本案犯罪數額爲3200萬餘元。

經海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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