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工網

繪畫/劉琪 文字/李靖

“新買的手機,內存卻顯示已經佔用25%”“從來沒用過預置軟件,卻每天收到推送的廣告”“一直想卸載預置軟件,根本沒有卸載選項”……不少讀者反映手機預置軟件的各種問題。這些軟件不但佔用手機內存、拖慢手機運行速度,而且消耗流量、電量。(據《人民日報》2月6日報道)

當下,手機作爲最重要的移動互聯網終端設備,成了包括手機生產廠商在內的諸多商業力量競相追逐的流量入口。特別是對於手機產生商來說,絕不會輕易將流量入口拱手讓人,從源頭“把控”手機預置軟件便成了一些廠商暗戳戳的伎倆。用不上、卸不掉、偷流量、佔內存,乃至窺探用戶隱私……消費者苦手機預置軟件久矣!

智能手機並非不能預置軟件,但必須遵循“必要”“最少”原則,這是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的基本保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在堵住這方面漏洞的同時,讓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相關強制技術標準和規範也要加快出臺,從源頭上壓縮手機廠商“做手腳”的空間。同時要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暢通投訴維權渠道,讓違法違規行爲無處遁形,真正把卸載手機預置軟件的權利還給消費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