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假房產證讓孩子入讀重點小學,4年後事情敗露——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2月9日從嘉興市秀洲法院獲悉,被告人蘇某買賣僞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2018年6月,蘇某的兒子該上小學了,蘇某心儀的是嘉興某重點小學,但沒有學區房。一次,他看到路邊一家店面的捲簾門上有“辦證”字樣,想到那所小學採用的是線下報名方式,可以買假房產證矇混過關。

隨即,蘇某與辦假證的人聯繫,提供了“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房屋坐落位置等信息。爲避免與人衝突,他還去小學所屬學區查看,報給做假證的人一處不存在的房屋。兩天後,蘇某在某公園附近以300元向辦假證者購買了假證。當年學校報名時,蘇某使用僞造的房產證爲兒子報了名併入學。2022年,嘉興市審計局審計發現蘇某使用假房產證的行爲,將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蘇某在警方電話傳喚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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