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城管執法需多些人情味。

據新京報報道,2月11日,在海南三亞吉陽區,一個小男孩正趴在店鋪門前的桌子上寫作業,四五個身穿制服的城管執法人員到場直接就把桌子拿走了,沒有當場告知理由。

對此,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名工作人員稱,店鋪門口不能擺東西,超出店鋪擺放物品會被扣押和處罰,王女士被扣押的桌子在其繳納罰款後可取回。目前,當地已責令相關執法人員上門向當事人誠懇道歉,當事人表示予以接受。但這番回應,並沒有消除網友的爭議。據瞭解,當地正在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活動。

此事之所以引發熱議,一方面是因爲在公衆眼中,孩子在家門口寫作業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很難想到這和創建文明城市有多大關係。另一方面,則是因爲執法城管“都沒有講話就直接把孩子趕走”,簡單粗魯的方式也引發了不少網友和市民的反感。

創建文明城市是很多城市正在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它所代表的不僅僅是一座城市的外在物質設施完善,街道秩序井然,更是一種精神文明建設,讓老百姓有實實在在的文明獲得感。

這個過程,應該是城市和市民共同進步、共同收穫的,不是爲了創建而創建,更不是以犧牲市民正常生活爲代價的表面文章。以此事爲例,男孩在自家店鋪門口寫作業,沒有超過店鋪滴水線,這樣充滿生活氣息的一幕,既沒有阻擋交通,也沒有影響衛生整潔,說其影響了市容市貌,恐怕難以服衆。

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這是便民利民的好事,但任何執法與管理行爲,都不宜因過於迫切的心態而破壞了這種初衷。

在自家店鋪門口寫作業,即便確有不妥,作爲城管,也可以用更有溫度的方式做出提醒與告知。簡單處罰無益於解決問題,效果只會適得其反。更何況,城管面對的還是一個9歲的未成年人。

關於城管如何處理面對未成年人的執法事項,目前沒有明確且直接的規定,但綜合、借鑑《未成年人保護法》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表述,在此種場景下,至少應該做到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聽取未成年人意見,執法理應更溫和、更有人情味,語氣和順,切忌生硬粗暴,避免給孩子帶來驚嚇,留下心理陰影。實際上,《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中也非常明確,“城市管理執法應當遵循以人爲本”。

城管是爲了治理和維護城市秩序,更深一層的目的,是爲了給市民打造更舒適宜居的城市環境。以創文爲名的生硬執法,無疑需要反思。城管執法需多些人情味,不能傷了市民的心。

□姜拾微(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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