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來了,隨之而來的還有AI歌手。

4月以來,華語樂壇最火的歌手或許是“AI孫燕姿”。從周杰倫的《發如雪》、陶喆的《Melody》,到伍佰《挪威的森林》、劉歡《好漢歌》,甚至英文和日文的歌曲,AI孫燕姿都能完美演繹。

那麼,頂流AI孫燕姿是怎樣“煉成”的,爲什麼AI孫燕姿能夠火出圈,這又存在哪些版權爭議呢?

孫燕姿音色+他人音源+原作者歌曲=AI孫燕姿作品

打開B站,可以發現AI孫燕姿翻唱各類歌曲的作品從4月起開始爆發式增長,其中不少經典歌曲配上孫燕姿極具辨識度的音色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獲得了極高的播放量。

如UP主“陳墨瞳1995”在4月12日一口氣發佈了三個AI孫燕姿作品,包括原唱爲陳雪凝的《綠色》、張韶涵的《夢裏花》,甚至還有一首日文歌曲,高橋洋子的《殘酷天使的行動綱領》,三部作品均獲得了破萬的播放量,而4月14日發佈的A孫燕姿翻唱周杰倫《發如雪》的視頻更獲得了161萬的播放量。

不少創作者在自己的主頁或AI孫燕姿作品中介紹,作品使用AI音色替換技術(Sovits4.0),其來源爲so-vits-svc模型,一款由中國歌聲合成愛好者Rcell開發的AI語音轉換項目,可從面向開源及私有軟件項目的託管平臺GitHub上獲得。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發現,使用該技術需要先準備AI歌者本人的音頻數據集(如孫燕姿本人的採訪、直播素材),根據此數據集讓AI訓練模型,再準備一個輸入源幹聲,最後使用模型推理替換輸入源歌聲中的聲線。

如在播放量較高的AI孫燕姿翻唱《發如雪》的視頻中,雖然《發如雪》原唱是周杰倫,但視頻製作者使用了另一位B站UP主、鬥魚主播“真慄”的翻唱幹聲及伴奏,最後用孫燕姿的聲線替換了“真慄”的聲音,才完成這一翻唱作品。

“AI歌手”紛至:除了AI孫燕姿,還有AI周杰倫等

隨着這一技術的日趨成熟,不少人發佈了基於Sovits4.0的訓練教程,除了AI孫燕姿之外,AI周杰倫、AI王心凌等各路“AI歌手”也在近日紛紛“推出作品”,而不少反差娛樂向作品也紛紛出爐,如周杰倫演唱《只因你太美》,日本動漫角色阿妮亞演唱《上海灘》等。

但在衆多歌手中,孫燕姿由於聲線獨特極具辨識度,翻唱作品效果相對較好並較容易被認出,仍是最爲出圈的“AI歌手”。

不過,對於不少孫燕姿的歌迷來說,AI孫燕姿的作品與真實的孫燕姿作品仍然是可以分辨的。

“如果是老一點的孫燕姿歌迷,可以聽出許多作品裏根本不是孫燕姿的唱法。”孫燕姿粉絲小可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雖然音色很像,但一些翻唱作品在轉音、尾音上的處理完全不是孫燕姿的風格。”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瀏覽衆多AI孫燕姿作品的評論發現,一些孫燕姿歌迷甚至能聽出AI翻唱的孫燕姿音色是“早年的音色,現在孫燕姿不會這麼唱。”

小可表示,一些AI孫燕姿作品可以聽得出來是創作者用心調試製作,尋找和孫燕姿唱法類似的翻唱者替換孫燕姿音色,纔能有“以假亂真”的效果。但這一技術火了之後,有作者用孫燕姿的聲音胡亂翻唱歌曲,效果不好,影響孫燕姿的形象。另外,還有一些聲稱AI孫燕姿超越了孫燕姿的評論,看上去很不舒服。

涉及哪些版權問題?

貝殼財經記者發現,一部AI孫燕姿作品往往是由四方參與的:孫燕姿本人(貢獻音色)、翻唱作品原作者(貢獻原版音樂作品)、翻唱作品的翻唱作者(貢獻待被替換的幹聲及伴奏),最後是將上述三方進行技術合成的AI孫燕姿作品創作者。

其中,雖然也有創作者直接使用原作者的聲音進行替換,但效果往往不佳,容易“穿幫”,此外不少AI孫燕姿出圈的作品是翻唱原唱男聲的作品,因此首先尋找一個類似孫燕姿唱法的女聲翻唱者,再代入孫燕姿音色效果更好,因此往往一部成功的AI孫燕姿作品都要涉及三個歌手:原唱、翻唱、孫燕姿,而這往往容易引起麻煩的版權問題。

今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尊重知識產權、商業道德;用於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優化訓練數據,應不含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

5月15日,音樂版權律師趙智功在接受貝殼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此類AI孫燕姿作品是有版權問題的,具體需要根據不同的使用場景,一層一層細細分析。如果是目前B站UP主“自娛自樂”不涉及商業化的情況,可能不涉及著作財產權,但還是涉及著作人身權,比如署名、表明表演者身份、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

在他看來,歌手的聲音、氣息運用、演唱特點、發聲風格、演唱技巧、綜合唱功等,構成特定的表演形式,在法律上被歸類於表演者權。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有相關規定。

趙智功表示,AI所產生的作品,並非真的由孫燕姿演唱的作品,而是基於學習孫燕姿的表演,將其表演精細拆分並重新組合的結果。在表演方面,使用了孫燕姿的帶有個人鮮明特點的表演(孫燕姿的聲音本身就非常有識別度);在意願方面,違背了孫燕姿本人的意願,可能因爲歌手人設、風格及藝人市場的因素,她本人未必想翻唱《向天再借五百年》,某種程度上構成了對於表演者表演形象的歪曲。

“此外,在經濟方面,AI翻唱Cover歌曲侵犯了孫燕姿本身的市場資源,孫燕姿翻唱什麼歌曲,本來是應該由其本人以及其經紀公司/唱片公司,基於藝人設定和音樂市場的考量共同決定的。而現在,AI孫燕姿可以翻唱任何歌曲,說不定很多人拋棄真人孫燕姿的《天黑黑》,改成開始單曲循環孫燕姿的《發如雪》了。如果有人把AI孫燕姿的作品做成付費解鎖、刻成CD進行售賣或以其他方式商業變現,同時也侵犯了孫燕姿作爲表演者獲取報酬的權利。”趙智功說。

AI歌手將如何影響音樂行業?

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被AI模仿的歌手和版權方展開了行動,如有AI模仿知名歌手Drake的《Heart on My Sleeve(我袖子上的心)》一度被上傳到各大音樂平臺,還模仿了Drake本人的聲音演唱女歌手Ice Spice的代表作《蒙奇》,後來Drake本人在社交媒體對此表達了不滿,很快這首歌就因爲侵權被下架。

4月初,環球音樂向Spotify、Apple Music等主流音樂平臺發送通知,要求它們禁止人工智能公司訪問音樂庫,不讓AI學習受版權保護的歌曲。“我們想知道,整個音樂圈的參與者會站在歷史的哪一邊?你們是想站在藝術家、粉絲、人類的創造性表達這一邊,還是站在造假、欺詐、不給藝術家付款、否定藝術家的那一邊?” 環球音樂在公告中說。

而在遊戲社交平臺Discord上,已經出現了超過2萬人的活躍AI音樂製作社區“AI Hub”,不少網友聚集在這裏分享AI音樂模型、教人如何作歌、如何仿製歌手的聲音等,甚至還製作了一張AI專輯,但上線三小時後即被華納音樂集團標記爲侵權下架。

“一個問題是:著名歌手的作品都是公開發行的,任何公開發表的聲音和作品,都有可能成爲AI的學習素材,成爲投餵內容。如果使用不當,比如進行詐騙、產生歪曲表演者的作品,不僅僅是著名歌手,每個人都可能成爲AI語音侵害的對象。在這個層面,已經不僅僅是版權領域,還可能上升到名譽權等人格權利。”趙智功說。

目前,Sovits開發者在Github上發佈了免責聲明,表示請使用該項技術的人自己解決由作品衍生出的著作權問題,技術開發者並不負責。對此,趙智功表示,Sovits本身是一項技術,是沒有傾向和問題的,目前的最大問題是,具體使用技術的人是否能合法運用這項技術。

事實上,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瀏覽許多AI孫燕姿的作品發現,絕大多數作品還是有瑕疵的,如AI孫燕姿的《發如雪》雖然令人驚豔,但在該歌曲後半部分的戲腔中則出現了一些違和感,而歌曲來源,翻唱歌手的作品則表現完美。

對於一些觀點認爲“AI歌手會毀掉音樂行業”,趙智功並不認同。他表示,“AI語音作品雖然目前很有新鮮感,但是真正的歌曲表演,是反覆打磨錄製而成的,融合了表演者深厚的情緒和感情,這個是AI歌手目前無法做到的。音樂除了旋律、歌手錶演、音樂表達之外,其實更深層次的音樂欣賞,是情緒感染力和人與人之間的共情的體驗和欣賞,這是目前技術無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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