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鄒臻傑

  [ 長護險是應對人口老齡化最關鍵的保險支付體系,沒有長護險,基本養老服務就會變成無本之木,“照護服務是長護險的核心內容,但從長護險試點經驗來看,其在籌資、評估、服務內容、監管角度等方面都需要持續完善”。 ]

我國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正在加速推進。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基本養老服務的事項,併爲其實施路徑提供頂層制度設計參考。

基本養老服務,是指由國家直接提供或者通過一定方式引導相關主體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而從《意見》附件所公佈的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下稱“清單”)來看,其針對12類對象,涵蓋16個服務項目,其中7個爲照護服務,且佔整體比重超四成,其餘則包括物質幫助、關愛服務等。

“《意見》的印發,預示着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將朝向普惠型的方向迅速發展。”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民政部原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告訴第一財經,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清單則讓多數省份對於“重點要保什麼”“保到什麼程度”做到心中有底,“現階段,養老服務事業需要更多自下而上的互動,比如在社區治理體系上可以進一步完善,讓老年人羣以多種形式參與進來,但這往往也是最難的。”

“照護服務”是抓手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全國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超過2.8億,佔全國總人口19.8%,其中65週歲及以上老年人達2.1億,佔全國總人口14.9%,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

與此同時,老年人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綜合補貼分別惠及3330.2萬、546.1萬、97.1萬、67.2萬老年人。全國有各類養老機構和設施38.1萬個,其中養老機構4萬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34.1萬個,牀位822.3萬張。

根據清單,相關照護服務包括:爲65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綜合評估;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可給予一定補貼;分散或集中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疾病治療照料等。

王振耀表示,以照護服務內容爲基礎,家庭支持體系需逐步覆蓋所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這樣才便於建設普惠型的社會服務制度,既然已經對所有65歲老年人進行了能力綜合評估,如果只給城鄉低保家庭提供護理補貼,可能會造成新的矛盾(問題),需要在落地時有細化措施。

“此外,長護險的建立也是其中重點,但這首先在於收費制度的建立,其次是要與承擔養老照護服務的各級民政部門建立起互通機制,相關服務機制才能進一步順暢運行。”王振耀補充說。

照護服務落實的核心抓手是什麼?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促進中心理事長馮建光對記者分析,近年來,各層面關於養老領域的支持政策確實不少,但不同的服務主體抓手不盡相同。

因此,第一,從不同主體上,我們需要接下來考慮:直接提供照護服務的政府機構應如何運用好行政手段和目標考覈;國企單位參與基本養老事業要如何建立相配套的激勵機制;市場化主體如何用政策、稅收、資金、技術等方式激發參與積極性,一旦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風險又該給予怎樣的支持等,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的實施與落地路徑來探索。

第二,照護服務的核心是人員,爲此,如何做到招得進、留得住,還需要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人才培訓體系和職業晉升發展體系,來形成專業技術能力硬,並且有職業歸屬感的服務隊伍。

第三,統籌合作很關鍵。馮建光表示,“服務找人”是多年來的難點、堵點,比如,在服務對象排摸普查方面,如何調動社區基層服務人員的力量,結合科技手段來形成服務需求的個性化標籤,實現服務和供給之間的精準匹配,才能最終實現照護服務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的根本轉變。

難點、堵點如何解

“此次《意見》爲構建專業化經營的照護服務體系,提供了一定的發展契機。”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學院養老與健康保障研究所所長朱銘來告訴記者,“長護險”在一些地方試點,凸顯出了類似問題,即“有資金、沒服務”,也就是說,如果最終以補貼、津貼的形式給到個人或子女,就相當於現金支付,“這實際上不是根本目的和重點”。

朱銘來說,重點還是在於要形成一支服務隊伍。在基層,一方面需要在當地政府加大對於鄉鎮兩級護理人員培訓補助的力度,培訓人員以50歲左右的人羣爲主;另一方面,鄉鎮也可以利用集體經濟建立起一些護理院等社會項目,爲重度失能老人提供一定的照護載體。

在城市,則可以充分發揮社會和資本力量來加大這一領域的投入,並給予一定稅收優惠等,目前,以天津爲例,已經形成了一批初具規模的居家上門照護服務機構,約有200家;但這些機構場地過於分散,不便於管理,且缺乏統一的行業質量標準。未來,連鎖型、規模化的機構或將能成爲主要服務提供者。

作爲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機制的重點,《意見》的一大重點工作,就是“推動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如何撬動現有的長護險、養老保險等進一步爲照護服務發揮作用?

爲此,馮建光解讀,長護險是應對人口老齡化最關鍵的保險支付體系,沒有長護險,基本養老服務就會變成無本之木,“照護服務是長護險的核心內容,但從長護險試點經驗來看,其在籌資、評估、服務內容、監管角度等方面都需要持續完善”。

如何完善?馮建光進一步稱,從服務角度而言,除了清單中的基礎養老照護服務,其他如人文環境、康復輔具、心理訴求、中醫適宜技術等解決老年人實際需求的服務,也都需要各地方參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來建立起科學、持續的籌資體系、評估體系等,從而最終實現照護服務的標準化、均等化供給。

從監管角度而言,需要解決的是長護險服務中“做沒做、做什麼、好不好,安全與否”的問題。目前,依託科技手段的監管方案也有不少嘗試,這對形成科學有效的監管體系、實現照護服務經營方的盈利、滿足老年人在照護服務上的受益等都有非常大的作用。

相關險種的設計執行也需要第三方參與。“長護險試點計劃是否有擴面,最主要還要看是否有配套資金來支持。長護險要做的可持續發展,還是需要設計成除了醫保之外的第二個險種,比如從工資中抽取一個極小比例作爲長護險的保費,都是可以探索的模式。”一位資深商業保險領域管理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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