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6月4日丨高瀾股份(300499.SZ)公佈,公司於2020年12月9日獲得經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爲GR202044009163,有效期爲三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自該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起連續三年內(2020年至2022年)可繼續享受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即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均按15%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2022年度已按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進行預繳,並在《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了2022年度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所得稅費用以及應繳所得稅稅額。

近日公司在稅務系統進行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時,因稅務部門認定的2022年度公司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佔同期總收入的比例未達60%,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黃埔區稅務局調整公司2022年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爲25%,由此計算的2022年應繳企業所得稅金額爲43,243,587.57元,較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中應繳企業所得稅金額增加15,218,214.65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2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全額繳納企業所得稅43,243,587.57元。

公司根據已取得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按適用的所得稅優惠稅率15%對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進行申報和預繳。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部門取消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通知或文件。

2022年公司將持有的原控股子公司東莞市硅翔絕緣材料有限公司31%的股權進行轉讓導致公司產生投資收益30221.73萬元,據此,稅務部門在2022年度彙算清繳過程中認定公司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佔同期總收入的比例未達60%,調整公司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爲25%,並重新計算公司2022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與《2022年年度報告》已披露相關內容形成差異。公司對此事項尚存在異議,目前仍在就該事項與主管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協商。

此次因適用稅收優惠政策不被稅務部門認可導致2022年度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調整,增加支付的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不屬於公司主觀造成的少繳企業所得稅情形。經與年審會計師初步溝通確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上述事項不屬於前期會計差錯,不涉及對2022年度財務數據的追溯調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稅稅款計入當期損益。上述事項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損益的最終影響以年度審計機構出具的專項意見爲準。

因上述事項以及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將於2023年12月9日到期,特別提醒投資者關注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有效期內被取消或到期後無法通過重新認定帶來的所得稅適用優惠稅率調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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