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東北證券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東北證券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及持續督導中未勤勉盡責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終結。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北證券出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多項違法事實,最終,東北證券及相關5名保薦代表人合計被罰沒819.72萬元。

此前的2月6日晚間,東北證券發佈公告,因豫金剛石保薦項目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時隔四個多月,該項處罰終於塵埃落定。

上市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

公告顯示,經證監會調查,東北證券在執行豫金剛石相關項目中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是作爲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人,中國證監會在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查反饋意見中要求保薦機構對本次發行對象的認購資金來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備履行認購義務的能力進行覈查,公司未按要求對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之一北京天證遠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天證遠洋)的資金來源審慎覈查。天證遠洋實際出資與其承諾不符。公司出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公司該項目保薦代表人爲於國慶、葛建偉。

二是東北證券在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金事項審慎覈查,未充分覈查募集資金投入項目的情況,未充分關注募投項目流動資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對涉訴事項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公司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度相關持續督導及現場檢查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公司該項目保薦代表人爲於國慶、葛建偉、傅坦、鄭克國、張旭東。

依據2005年《證券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東北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88.68萬元,並處以566.04萬元罰款。對於國慶、葛建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鄭克國、張旭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傅坦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綜上所述,東北證券及相關5名保薦代表人合計被罰沒819.72萬元。

東北證券指出,公司將持續遵循穩健的經營理念,進一步強化投資銀行業務內控機制,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豫金剛石已經退市,東北證券預計負債2200萬

豫金剛石是過去創業板明星公司,曾爲國內人造鑽石行業龍頭。2020年12月31日,證監會通報的豫金剛石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調查情況顯示,豫金剛石涉嫌重大財務造假,2016年-2019年財務信息披露嚴重不實,連續三年累計虛增利潤數億元;未依法披露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合計40億餘元;實際控制人累計佔用上市公司資金23億餘元。

因2020年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被披星戴帽,2022年4月,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1年期末淨資產爲-8.17億元,且財報再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觸及股票終止上市情形。2022年6月,豫金剛石從深交所創業板退市。

公告顯示,上述豫金剛石的定向增發於2016年11月完成,東北證券擔任了豫金剛石的獨家保薦機構,其簽字的保薦代表人爲於國慶、葛建偉,發行費用合計2050萬元(包括承銷保薦費用、審計費、律師費等)。

值得一提的是,東北證券2022年年報將豫金剛石相關事件列爲或有事項,並對此計提了預計負債2200萬元。

近年來收到多張罰單,涉及多個領域

此外,6月21日,證監會公佈了最新一期證券公司“白名單”,東北證券已被調出了最新白名單。而除了本次被立案調查外,近年來,東北證券還因各種原因,收到多張監管罰單。

2022年6月29日,東北證券收到吉林監管局處罰,其中指出,東北證券存在以下行爲:一是在部分證券交易單元租用協議未明確約定提供研究成果義務的情況下,將部分證券交易席位租賃收入確認爲投資諮詢業務收入;二是未在2021年年報中披露投資諮詢業務收入變動異常的原因。吉林證監局因此對東北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2022年11月,國家外匯局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東北證券長春前進大街證券營業部、長春同志街第三證券營業部、長春西安大路證券營業部等均存在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違法事實,因此被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2023年5月8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公示的行政處罰公告,今年4月,東北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以罰款51.86萬元。時任東北證券交易風控條線總經理於彥,因對該違法行爲負有責任,也被罰款2.03萬元。兩項相加,合計罰款53.89萬元。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