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區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宣佈市委關於朝陽區區級領導幹部任命的決定。區委書記文獻主持會議。

會上,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趙立軍宣佈了市委關於朝陽區區級領導幹部任命的決定。市委同意,提名黃宏春同志爲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人選,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結果報市委備案。

文獻代表區委、區政府對市委的決定表示堅決擁護。他指出,這次區級領導調整,是市委從大局出發,充分考慮朝陽區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幹部的實際特點,慎重研究決定的,體現了對朝陽區幹部和工作的認可。

圍繞個人和區政府班子建設,文獻強調,黃宏春同志要儘快轉變角色,適應崗位變化,站在全區角度思考工作、謀劃發展,不斷爲區域發展提供支撐;要結合分工,加強工作統籌協調,繼續增強積極性和主動性,聚焦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加強調查研究,推動更多問題解決。區政府班子要安排好分工,明確職責,加強溝通,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有力推進、有效落實,在推動發展中打好整體仗、主動仗。

區委副書記、區長吳小杰表示,堅決擁護市委決定,希望黃宏春同志迅速轉變角色、進入狀態,在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黃宏春表示,完全擁護、堅決服從市委決定,將盡快熟悉情況、適應環境、進入角色,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聚焦朝陽“1234”發展戰略,主動融入發展大局,更好推動“五宜”朝陽建設,努力爲羣衆辦實事、做好事,促進朝陽發展品質不斷提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