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年華國際(00996)公佈,於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清盤人及投資者就集團擬議重組事宜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條款書,當中包括股本重組、認購事項、集團重組、上市公司計劃及復牌。訂約各方須竭力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訂立重組協議。

其中,股本重組,其可能包括(其中包括)股本削減、股份合併、註銷股份及╱或增加公司法定股本。

認購事項,其包括由投資者認購認購股份佔經擴大股本約 75%,而認購事項須用作根據上市公司計劃重組公司債務,公司的營運資金,及於條款書訂立的有關其他目的。

集團重組,其包括(其中包括)將除外附屬公司轉讓予計劃公司;保留集團將主要從事物業發展。

上市公司計劃,當中將涉及於扣除落實重組事宜的成本及開支及保留作公司的營運資金後,將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注入上市公司計劃,以免除公司於上市公司計劃下結欠計劃債權人的債務;根據上市公司計劃,向上市公司計劃下的計劃債權人發行債權人股份,佔經擴大股本約 15%。上市公司計劃下的計劃債權人應有權在公開市場按市價出售債權人股份或要求投資者或任何投資者所指定的獨立第三方於重組事宜完成後十二個月期間內,以規定價格向計劃債權人購買彼等持有的債權人股份,惟須遵守上市規則、收購守則及適用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及轉讓除外附屬公司予計劃公司。

公告稱,是次擬議重組是基於投資者表示其可協助公司恢復對北京楊林項目的實際控制,使北京楊林項目的財務業績可與公司並表。該議案的具體落實將取決於與蕪湖長昂(目前擁有北京楊林項目的 51%權益)的進一步商討,及聯交所的批准。該議案旨在協助公司產生足夠的符合集團現有業務的營運,務求向聯交所證明公司滿足復牌條件。預期滿足復牌條件及╱或復牌會爲重組協議項下的其中一個先決條件。

投資者正與蕪湖長昂進行有關議案的初步磋商。須經訂約各方同意重組協議項下擬議重組的主要條款後,投資者將與訂約方訂立重組協議。

據悉,北京楊林項目爲北京空港富視所持有。根據清盤人可得的資料,在 2023 年 2 月轉讓 51%權益予蕪湖長昂前,北京空港富視爲公司擁有 99.4%權益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hina Great Wall Asset Management Co., Ltd.*)爲蕪湖長昂的其中一個有限合夥人。據公司日期爲 2022 年 1 月 12 日的公告所披露,其爲向公司提出法律索賠並查封北京楊林項目項下的物業的貸款人。

投資者是一名中國居民並在中國破產重整項目擁有相關投資經驗。他在中國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商業諮詢方面擁有超過十二年經驗。他現爲北京米度諮詢管理有限公司(Beijing Midu Consulting Management Co., Ltd. *)的控股股東,該公司爲在中國成立的商業諮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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