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百億私募因爲人事糾紛鬧上法庭了!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由於只發放了2020年度60%的績效獎金以及未發放2021年度部分績效獎金等,泛海控股集團旗下的百億私募民生財富被公司前高管周某告上了法庭,究竟發生了什麼?

判決書顯示,周某於2020年4月10日入職民生財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書》,約定民生財富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周某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知識結構、情緒狀況和績效考覈,調整週某的職務、工作崗位並隨之將薪酬調整到新工作崗位的薪酬標準。

經民生財富研究決定,周某的崗位爲財務總監(高管),月薪標準爲1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萬元(佔比20%)、崗位工資3萬元(佔比30%),績效獎金基數5萬元(佔比50%),此標準自2020年4月10日開始執行。後雙方多次協商調整月薪構成比例,其中績效獎金基數佔比2021年2月調整爲30%,2021年4月1日調整爲40%,2021年9月1日調整爲30%。

2020年度周某的年終考覈結果爲稱職,但是民生財富僅向其發放了60%的績效獎金365454.55元,剩餘40%未予發放,同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間未向周某發放績效獎金,周某於2021年11月8日與民生財富解除勞動關係,後申請仲裁。

周某要求判令民生財富支付其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拖欠的績效獎金175632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間的績效獎金513793.1元以及期間未休年假工資110344.82元。

對此,民生財富解釋稱,2020年度剩餘40%的績效獎金根據當年風險業務處置及應急維穩情況擇機發放,因公司風險等級增高、經營狀況不佳,故全員不予發放剩餘40%的部分。周某的績效獎金自2021年2月1日起調整爲3萬,4月起調整爲4萬,9月起調整爲3萬,與其主張的5萬不符,公司並未批准周某的辭職申請,一直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費,周某自2021年11月8日不出勤,其未提供勞動但仍享受工資,該期間已超過15天,故不應享受2021年的年假。

最終法院判決民生財富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向周某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間未休年假工資69517.2元,並向周某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已履行),駁回周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民生財富成立於2014年3月,管理規模爲100億元以上,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披露的信息,目前公司存在信息報送異常、經營異常專項法律意見書、註冊地與辦公地不在同一轄區、投資者定向披露賬戶開立率低、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存在長期處於清算狀態基金等多條異常信息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財富的控股股東泛海控股集團目前的處境也不樂觀,旗下A股上市公司泛海控股( 000046.SZ)今年5月因爲2022年末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爲負值,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淨利潤孰低者均爲負值,且公司2022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等,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此後公司又多次公告存在可能因股價低於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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